领证!2017药师合格人员登记表填写注意事项

2017年执业药师合格证书领取工作即将开始,

预计各地在4月份开始领取

根据往年经验,

在领取证书时需要填表、贴照片,

这张表是《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其实和当初报名的表格差不多,如果你有存档报名表也可以对着来填写,不过填写这张表格就没报名表严格。

以下是整理的相关注意事项,希望大家都顺利的领证到手!

领证!2017药师合格人员登记表填写注意事项

【说明】:

1.此表一式二份,盖章后一份由审核部门留存,一份存入考生人事档案。

2.此表必须通过电子文档处理填写完成,手工填写无效;证书编号在证书下发后由考生自行填写。

3.请按填表说明的要求进行填写。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填表说明】:

1.“近期两寸照片”无需粘贴,由考试机构统一粘贴;

2.“学历”指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

3.“学位”指符合报考条件的学位;

4.“毕业时间”填写毕业证上的时间,格式例如19910101

5.“参加工作时间”样式为××××年××月;

6.“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样式为××××年××月;

7.“所学专业”指“与报考相同”、“与报考相近”或“与报考不同”;

8.“工作单位及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为现工作单位名称及现有专业技术职务,如:工程师,经济师等;

9.“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已经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如:工程师,经济师等;

10.“报考专业”填写“药学”或“中药学”;

11.“级别”填写“考全科”或“免两科”;

12.“类别”填写“药师”;

13.“取得资格名称”填写“执业药师”;

14.“取得时间”填写“××××年××月××日”;

15.“证书编号”在证书下发后由考生自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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