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地稅合併大幕將正式開啟

我國現行的分稅制源自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在當年中央財政收入持續下降的背景下,分稅制改革將稅種分為中央稅、地方稅和共享稅,旨在提高中央財政收入比重,調動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而後,經過2002年的所得稅分享改革和2016年的全面推進營改增改革,諸如地稅徵管效率低、地方主體稅種缺失等問題愈加凸顯。在此背景下,新一輪國地稅徵管體制改革已勢在必行。

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明確提出:改革國稅地稅徵管體制,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徵管等職責。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後,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

業內專家指出,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不只是國稅地稅機構的合併,也是稅務部門領導體制、運行機制、管理方式、職能職責的一場深刻變革,更是執法和服務標準、業務流程等方面的大統一。既需要自上而下的頂層設計和一往無前的魄力,也需要“繡花針”精神的層層落實。

從納稅人和繳費人的關注點出發,業內指出,國地稅機構合併後,徵管職能的轉變和納稅人的便利提升是兩大看點。

具體而言,在本輪改革中,新稅務機構將接收社保等多個國家非稅收入徵管職能。

“這意味著社會保險費等非稅收入將由各部門自行徵收管理改為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管理,這是規範政府非稅收入徵管的重大轉變。”上海財經大學教授、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院長鬍怡建說,無疑將使非稅收入和社保收入在制度上更具規範性,在執行上更具剛性,不但有利於降低徵管成本、提升徵管效率,而且將為未來稅費制度改革,統一政府收入體系、規範收入分配秩序創造條件,夯實國家治理現代化基礎。

據悉,僅社保一項,截至2017年底我國已有10.88億持卡人。“我國非稅收收入約佔政府收入的一半,這一塊劃轉後稅務機構徵收任務將增加100%。”胡怡建說。

值得關注的是,國地稅徵管體制改革中,納稅人無疑是最大的獲益者。合併國稅地稅機構,從根本上解決了“兩頭跑”“兩頭查”的問題,切實維護了納稅人和繳費人的合法權益,不斷減輕辦稅和繳費負擔,促進優化營商環境。

“國地稅融合合併不是簡簡單單攜手,而是要通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實現徵納雙方降本增效的雙贏。”社科院中國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志勇表示,這既是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也承載著納稅人更高的期盼。

此外,“此次國地稅合併會對未來中國的地方經濟和地方政府行為產生深遠影響。”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範子君指出,從長遠來說,國地稅合併有利於形成一個規範、高效的稅制。國地稅合併之後,垂直管理體制將在很大程度上規避地稅徵收率低的問題,徵收率的提升會縮小法定稅率和實際稅率的差異,同時明確企業對納稅程度的預期,也有利於未來減稅政策能夠落到實處。

改革的大幕已近開啟,更多改革紅利可期。不過,多位專家也指出,此次改革涉及方方面面,難度之大、時間之緊、任務之重可想而知,改革細節也還有待具體方案的出臺,需要保持定力和耐心。“此次改革不僅事關組織機構整合,履行職責調整,管理方式轉變,而且要破解幹部任命、機構設置、人員編制、經費撥付、薪酬待遇等諸多現實難題。由於稅收徵管體制改革有其特殊性、複雜性和挑戰性,需統籌協調,全面把握,完善縱向徵管體制、橫向協調機制、內部運行機制和外部適應機制,平穩有序推進改革,也需要社會各界給予更多的關心和支持。”西南財經大學教授、西財智庫首席研究員湯繼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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