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消防微提示」杜絕公共場所吸菸,執法發現將遭拘留

「五一消防微提示」杜绝公共场所吸烟,执法发现将遭拘留

盤山縣消防大隊祝全縣人民節日快樂!

「五一消防微提示」杜绝公共场所吸烟,执法发现将遭拘留

本期內容

“五一”小長假期間,旅遊、住宿、餐飲、娛樂等場所人員密集,致災因素明顯增多,易引發火災事故。轄區各單位對“五一”期間的消防安全工作給予重視,加強自檢自查工作的同時,很多企業還開展了相應的消防安全宣傳活動,為保證我縣火災形勢平穩作出了貢獻。然而,在我縣人員密集的景點、以及部分鄉鎮綜合市場內,發現部分旅客、經營者不分場合隨意吸菸,雖然經監督員提醒及時將煙熄滅,但在公共場所吸菸現象仍屢禁不止,春季風大,不分場合、隨意亂丟菸頭,極易引發火災。

「五一消防微提示」杜绝公共场所吸烟,执法发现将遭拘留

重點單位採取措施整治吸菸問題

結合“五一”期間我縣人員密集場所增多,旅遊景點、賓館等公共場所吸菸人員眾多的情況,大隊要求禁止吸菸場所所在單位應履行相應職責,確保消防安全。

「五一消防微提示」杜絕公共場所吸菸,執法發現將遭拘留
「五一消防微提示」杜絕公共場所吸菸,執法發現將遭拘留

禁菸的公共場所要有明顯的標識,或專門設立吸菸室

「五一消防微提示」杜絕公共場所吸菸,執法發現將遭拘留

化工廠、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堅決禁菸,堅決做到無煙頭、無煙灰缸、無吸菸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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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單位、人員流動多的區域(景點、大型商場)要有專職勸阻吸菸工作人員或志願者,對不聽勸者可責令離開場所。

「五一消防微提示」杜絕公共場所吸菸,執法發現將遭拘留

鄭重警告

「五一消防微提示」杜绝公共场所吸烟,执法发现将遭拘留

對違反禁止吸菸職責的單位和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菸、使用明火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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