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全面禁洋之後,造就新型產業快速發展,背後暗藏巨大經濟價值

《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17年7月18日正式頒佈,並於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這項禁令的核心是“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也就是禁止俗稱為洋垃圾的“固體廢棄物”的進口。從上述《實施方案》中,可以找到實施洋垃圾進口禁令的兩個最主要原因。

中國全面禁洋之後,造就新型產業快速發展,背後暗藏巨大經濟價值

一是,各種合法和非法途徑進口的洋垃圾造成的環境危害日益增大,“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我國生態環境安全”;二是,洋垃圾進口衝擊了國內垃圾回收和資源化再利用的市場,全面禁止有利於“促進國內固體廢物無害化、資源化利用”。轉換為經濟學的語言,以上兩點的意思是受洋垃圾大量進口的影響,我們國家的社會經濟為此付出越來越高的環境代價和成本,這樣的成本已經遠遠超過洋垃圾進口的“收益”;其次,由於洋垃圾的大量進口極大地衝擊了國內垃圾分類、處理和回收的市場,使得國內垃圾產業越來越“無利可圖”。

因此,洋垃圾進口的禁令表面上解決的是環境問題,背後實則隱含著環境經濟問題,特別是關係到環境保護產業的興衰。譬如,基於垃圾性質、垃圾分類和處理等體制、機制和效率等因素,相比於洋垃圾而言,“土垃圾”的市場價值相對較低,缺乏競爭力。土垃圾苦於缺乏有效的後端治理和倒逼機制,長期無法找到資源化利用的市場化路徑,從而陷入高度依賴政府補貼的低水平惡性循環中。

中國全面禁洋之後,造就新型產業快速發展,背後暗藏巨大經濟價值

就此而言,“全面禁止洋垃圾進口”將有助於大大提高土垃圾資源化利用的生存空間,為土垃圾的分類、處理以及利用贏得一定的時間。

那麼,在禁止洋垃圾入境之後,如何才能推動土垃圾產業的發展,進而改善垃圾管理績效呢?

第一,建立垃圾源頭到末端的成本傳導機制。

垃圾問題體現在供給側上的最大成因在於垃圾的“製造”與其成本不對稱。以城市為例,受較低的垃圾管理費水平影響,居民在“生產”垃圾的過程中,實則無法真正感受到垃圾處理的“全部成本”,進而也就無法真正轉變日常消費行為中的環保理念。

對此,除了要開展垃圾處理方面的知識宣傳外,仍需通過強制約束和市場激勵兩種手段雙管齊下,適當提高垃圾處理的收費價格,或者在相關區域內建立垃圾配額制度,以此來更好地將末端的垃圾處理成本傳遞至垃圾生產的源頭,進而產生雙重激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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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在市場導向的基礎上,對部分資源和環境密集型產業採取原材料來源的“比例”限制。

在禁止洋垃圾進口之後,部分資源和環境密集型產業轉而開始採購其他原材料資源來彌補供需“缺口”,這將不利於我們保護環境,和鼓勵循環產業的發展。對此,我們認為,有必要在提高資源利用成本的同時,對其來源比例進行限制。例如規定可再生資源(包括循環資源)的使用比例不得低於20%等。

第三,從進口洋垃圾轉變為進口技術。

一方面,洋垃圾進口禁止之後,將在一定程度上加大相關企業的壓力。為此,可更加全面地放開市場,讓更多更先進的技術走進來,幫助企業提高生產效率,最終實現綠色轉型。

另一方面,在成本收益因素推動下,通過市場激勵的方式,使得垃圾處理企業進口更多先進的垃圾處理技術,提高垃圾分類、轉運、處理和回收等環節的效率。

總之,洋垃圾禁令之後,值得我們思考的是如何全面啟動國內垃圾產業的健康發展,並進而推動實現垃圾的減量化目標。在此,環境經濟政策工具無疑值得我們探索和借鑑。▲(作者是復旦大學環境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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