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效特牲中為什麼說昏禮不用樂,幽陰之義也。樂,陽氣也。昏禮不賀,人之序也?

王瑜瑜

現在的習俗,已經跟禮記上記載的差距非常大了,有些甚至都是完全相反的,如果按照禮記記載,那麼結婚應當在黃昏,全體穿黑衣服,沒有音樂,莊嚴肅穆,不苟言笑。這一點怎麼看著不像婚禮,倒像是那個什麼?嗯,是的,從周代到現代,禮的內容早已經變得面目全非了。

我們現在能看懂禮記,全都是清代考據學家的功勞,因為古代傳下來來的書,就算是古人也不一定能看的懂。比如唐宋八大家之首的韓愈就說過,尚書佶屈聱牙自己完全看不懂,好吧,看到這裡你是不是立馬就原諒自己也看不懂尚書了呢。

現在這種熱鬧的婚禮主要是源自於唐朝,至於結婚習俗嘛,也是一步一步的在簡化,不然書上說結婚的時候,新娘和新郎分別要在臺階的兩側,各走多少步。就這簡單的一條,就難倒了無數人家,因為很多人家根本就沒有臺階。

所以簡化,也成了人心所向的一件事。到了朱熹的時代,朱熹終於簡化了各種繁文縟節,寫成了一本《朱子家禮》,這本書終於挽救了儒家在民間的影響,民間至於有一本可以簡單操作的婚禮規範了,不然還按照原來那一套,只會曲高和寡失去民心。

禮,是個非常重要的東西,從古至今變化很大,唯一不變的就是我們依然是禮儀之邦,雖然比起古代我們差了很遠,但我們應當多努力,讓禮的精神滿滿在國民心中生根發芽。


昭烈名臣

此段經文、註文及孔穎達疏文,並列於下,以便進行詳盡的解釋:

《郊特牲》雲:“昏禮不用樂,幽陰之義也。昏禮不賀,人之序也。”
鄭注云:“樂,陽氣也。幽,深也。欲使婦深思其義,不以陽散之也。序猶代也。”
孔穎達疏雲:“昏禮所以不用樂者,幽,深也,欲使其婦深思陰靜之義,以脩婦道。“樂,陽氣也”者,陽是動散,若其用樂,則令婦人志意動散,故不用樂也。”

古代的昏禮多是在傍晚黃昏時舉行,因此才稱為昏禮,作“婚”只是後起的。在《儀禮》中,《士昏禮》一篇的篇名用的就是“昏”字。學者認為,婚禮一般在黃昏舉行,可能與早期的黃昏時的搶婚習俗有關。《郊特牲》這篇成書於戰國,而此篇對昏禮的論述,以及鄭玄和孔穎達對這句經文的解釋,也充分地體現了當時的陰陽思想。鄭玄將樂作為陽氣之物,而婦人作為陰氣之體,不宜用陽氣來攪亂婦人的意志。這段解釋對我們現在來說,當然是非常牽強和難以理解的,但是在當時的思想背景之下,還是有其特定的意義在裡面的。陳祥道也解此句說:“《大司徒》:‘以陰禮教人,則民不怨。’昏之為禮,其陰禮與?古之制禮者,不以吉禮幹凶禮,不以陽事幹陰事。”這都是從陰事陽事的角度來闡發經義。

至於“昏禮不賀,人之序也。” 清人孫希旦《禮記集解》的解釋說:“昏禮,舅姑授婦以室,子有傳重之端,則親有代謝之勢,人子之所不忍言也,故不賀。”就是說,一個人在結婚成家之後,就要逐漸承擔起傳承家族血脈等重任,家族的各項事務也要逐漸從父親母親的手中向兒子和兒媳手中過渡,這樣人子不忍心明言父母的老去,因此昏禮中不接受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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