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发改委:将推出减税降费措施促进物流业发展

物流|发改委:将推出减税降费措施促进物流业发展

5月16日上午,国家发改委就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近年来,我国社会物流成本水平进入下降通道,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再推出一批新的简政减税降费措施。

一季度,全国社会物流总额为62.4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2%,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0.1个百分点,比上年全年提高0.5个百分点。近期,相关单位公布了2018年我国一季度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比率,虽然较2017年进一步下降,但是,从横向比较看还是高于主要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

对此,孟玮表示,近年来,我国社会物流成本水平进入下降通道。2017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4.6%,实现“五连降”;2018年一季度进一步降至14.5%,但仍高于主要发达国家8-9%和新兴经济体11-13%的水平。可以说,这既与我国产业结构和人口、产业空间布局有一定关系;也反映出我国物流“成本高、效率低”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为推动解决这一突出问题,国家发改委重点开展了两方面工作。

一方面,进一步降低物流企业经营成本。今年以来,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在已出台的政策措施基础上,针对物流领域“简政、减税、降费”问题,研究提出一批新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降低物流企业经营成本。其中,降低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率、扩大物流企业仓储用地税收优惠范围等政策已写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5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率已降至10%。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协调推动其他政策措施的出台,为物流业降本增效和创新发展创造更好条件。

另一方面,积极开展物流创新试点示范。为激发物流领域的创新活力,国家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现代物流创新发展城市试点、示范物流园区、国家智能化仓储物流示范基地、骨干物流信息平台试点等工作,推动现代物流业在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创新突破、率先发展。近期,国家发改委召开了“全国物流创新发展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了试点示范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还组织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媒体,分赴河北、江苏、浙江、河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深圳等9个物流降成本工作突出的省市开展集中报道活动,宣传他们在推动物流降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方面的创新举措,推动形成示范效应。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再推出一批新的简政减税降费措施,同时,继续通过适当形式对试点示范经验进行宣传推广。

中企君荐读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