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根据《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清府办〔2016〕20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名(行政辅助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职位
书记员2名
2
招聘条件
1.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后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类专业或有法律方面工作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4.熟练掌握计算机记录技能,每分钟打字速度达80/字以上;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男女不限;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记录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3
招聘程序
(一) 报名
1. 报名时间:2018年3月30日至4月10日(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 报名地点: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68号法院办公楼1005政治处,联系电话:0763-3866630;
3. 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驾驶证(如有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计生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同时提交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和《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见附件,须A4纸双面打印)2份。
(二) 资格审查
由本院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所要求的范围、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打字测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考试地点: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
(1)打字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打字测试,打字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打字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打字技能及中文录入速度,打字速度不达80字/分钟的直接淘汰,80字/分钟的为60分,每多打一个字加2分,100分封顶,均以正确字数计算。
(2)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以打字测试成绩按拟聘职位人数1:3比例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打字测试成绩同分的以打字速度由高到低排序)。如拟聘职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参加测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主要考察个人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匹配。
总成绩=打字测试×40%+面试×60%。
(四)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且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核与政审。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则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对其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及成绩在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直接向我院反映。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选并按《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清府办〔2016〕20号)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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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待遇
薪酬按《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63-3866630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9日
或前往清远中院官方网站获取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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