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落实从严治党不力典型案例

市纪委通报三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

市扶贫办原党组书记、主任覃思源因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等问题被问责。2013年至2014年期间,市扶贫办违规用公款31025元为干部职工购买运动服;在开展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损失341.3万元;对马山县精准扶贫工作规划部署、指导检查不到位,出现大量不符合扶贫建档立卡标准的非贫困对象享受扶贫政策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市扶贫办还发生一名党员干部侵吞公款12万多元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2017年5月,覃思源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宾阳县广播电视台台长、县委宣传部主任科员农云因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被问责。2015年9月至2016年4月,农云在担任宾阳县广播电视台台长期间,宾阳县广播电视台违规用公款6210元为干部职工购买发放运动服、运动鞋。此外,农云还存在违规用单位公款报销个人手机话费的问题。2017年9月,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农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江南区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兼)贺为民等人因下属单位违纪违规问题多发被问责。2014年4月以来,江南区城市管理局下属单位特勤大队发生领导和中层干部10人集体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6年6月至2017年1月,江南区城市管理局在职责范围内对非法弃土隐患点查处不力,导致城区政府出资70多万元用于整治隐患点,给城区财政造成重大损失;2017年4月,特勤大队大队长郑良福和副大队长杨小征因涉嫌玩忽职守罪分别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2017年10月,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贺为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江南区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建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江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特勤大队教导员谭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3起问题,尽管情节不尽相同,但问题产生的根源却有共性,暴露出有的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导致本单位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对上述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彰显了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引以为戒,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担当起来。

权力就是责任,有责就要担当。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守责任担当,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以强有力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延伸到基层。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把管党治党的责任落实在工作措施上,从严肃党内规矩做起,从身边的小问题抓起,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纠正,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用履责担当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管党治党工作。党的工作部门要把开展问责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对失职失责党员干部采取通报、诫勉处理或提出组织调整、组织处理的建议。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肩负起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使命,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紧盯问责条例规定的“六种问责情形”,抓住“关键少数”,严格实行“一案双查”,突出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维护党的纪律不力、全面从严治党不严不实、“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巡视巡察整改不力等问题的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严格责任追究倒逼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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