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例丨桓台县法院受理全市第一起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案件

全市首例丨桓台县法院受理全市第一起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案件

6月4日,桓台县人民法院受理王某某诉临淄区某局行政处罚一案,成为全市第一起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诉讼案件。

全市首例丨桓台县法院受理全市第一起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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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日起,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淄中法(2018)70号文件规定,根据各区县地理位置、交通现状及案件数量、审判力量等实际情况,将我市辖区内的九个基层法院划分为三个片区,即张店区法院、周村区法院、高青县法院为第一片区,淄川区法院、博山区法院、沂源县法院为第二片区,临淄区法院、桓台县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为第三片区。

全市首例丨桓台县法院受理全市第一起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案件

在三个片区内,推行以“当事人选择管辖”为核心的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案件,赋予当事人对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力,在不违反级别管辖等规定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对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管辖法院进行选择,但不可重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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