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不下的過去,看不清的將來(生活與愛)

放不下的過去,看不清的將來(生活與愛)

文/一方

還以為,我已經忘記!那也只是還以為,畢竟我還在愛著你。

秋意越深,思念越濃!

而此刻,我已真正地錯過,你一直不曾來問候我。你走後,多少個日升日落,總是在夜深人靜時,思來想去,唯剩感嘆成蹉跎:“長江之水向東流,時光之河不回頭。”

這些年,走路時,總會看見你的背影。興匆匆趕過去,走過恰似你的身旁,卻是冷冰冰的失望一場。愛你有多深,想你有多濃,走過的路,總是默默寫下刻度:每一年,三百六十五的愛戀,三百六十五天的思念。

我無數次告訴自己:對你而言,再如何思念,如何眷戀,你都不會再次回到我身邊。過去的,終究已經過去。我一無所有,只能在心底滾動輪迴,對你的回憶與思念,或苦澀,或甘甜!

這些年,走路時,總會經過你的小院。每次經過那裡,我的心就會迷失一段時間,經常在做事時魂不守舍。儘管我還是我,心卻似乎早已不是我的了。走失的靈魂,彷彿屏蔽了我的思緒,不聽我的使喚,四處流浪。原先和你在一起時,心是安定的。此時,焦躁的心開始了長途漂泊,正如李商隱言說的“君問歸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漲秋池。”

顯然,現在你和我不在可能有“共剪西窗燭”的溫馨了,這是我深知的,亦是我渴望的。

這些年,走路時,總會不自覺地想起你。想起,想起我和你一起走過的街道,去過的冷飲店;想起,想起我和你一起逛過的商場,看過的電影;想起,想起我和你一起吃過的夜宵的路邊攤,走過的日子!再多的想起,也只是想起,你和我終究不能走在一起了。生活依舊得過,也必須要過得精彩,才算沒有白活,在今後那些沒有你在我身邊的日子。

我放下了所有的矜持,為了愛你而孤注一擲。走到最後,卻只剩下赤裸裸的分離。那不是我想要的結局,你知道嗎?是的,你已經聽不見我嘶啞的哭泣,看不見我哭紅的眼睛。

我可以,不走路嗎?不走路,心就不苦也不痛了。可是,即使沒有了你,我還是要好好活下去。如若不然,那還要我的腳有何作用,斷了算了。左思右想,深思熟慮後,我的抉擇是:斷了吧,愛情真的算了!

的確如此,腳是堅決不能斷的。

每個人都會在生命中遇見一個人,或許適合,或許不適合。原本那個適合的人,走著走著,慢慢就不適合起來,最後還是剩下形單影隻的自己,獨自走向未來的路。繼續走,是為了去遇見那個真正適合自己的人。冥冥中,總會有一個人陪伴你走完這一程,過完這一生,且以深情共白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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