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犹太人逼迫罗马总督杀死耶稣来看,罗马算帝国吗?

汪有飞

这两个问题要分开来作答,且听我一一道来:

一、罗马是货真价实的大帝国

首先,犹太大祭司逼迫罗马执政官彼拉多将耶稣处死的起因是:耶稣在传教过程中宣称他就是主的化身,是主派到人世间的代表,而犹太教是虔诚信仰主的,这是犹太教教义所不允许的,因为主是高于一切存在的超自然存在,耶稣的传教引发了信仰危机,也可说是动摇了一大批宗教领袖的既得利益,所以他们最终选择胁迫罗马派驻本地的执政官彼拉多将耶稣处死,不过这种胁迫并不是武力胁迫,还只是一种舆论压力。虽然彼拉多本人也不愿意处死耶稣,但是罗马人是务实的,罗马人建立横跨亚、欧、非三大洲的大帝国,为了更好地赢得本地人的支持,罗马允许所征服地区的人民保留自己的信仰,甚至加以保护,处死耶稣,说白了就是这种务实精神的体现,因为耶稣的这一套说教已经引发了犹太地区的信仰混乱,如果处理不好,接下来就可能是政治危机了,犹太人已经明确说了,如果不处死耶稣,就有可能爆发动乱,为了维护该地区的政治稳定,彼拉多只有牺牲耶稣了。公元132年,犹太人起义反抗罗马统治时,罗马军队大军压境,攻打耶路撒冷,毫不犹豫给予犹太人以粉碎性打击,毁灭了圣城,所以与其说是被胁迫,还不如说是罗马帝国一种务实的政治配合,当帝国真正利益受到威胁时,罗马帝国依旧不会有丝毫的退缩和示弱,罗马依旧是实力强悍的大帝国。

罗帝国全胜时疆域

二、罗马不是殖民宗主国

表面上看,公元1世纪的罗马帝国中央与被征服地区的地方关系确实类似于宗主国和殖民地的关系,因为新征服地区的人民要承担缴纳贡赋、强制性的军事义务等等,不过别忘了,罗马在其统治区域内普遍建立行省,普遍采用的行省制,行省的最高长官必须由帝国中央任命,公元前63年建立的犹太行省就是最好例子。每个行省都是帝国整体的组成部分之一,与帝国中央是地方和中央的关系,帝国为了维持统治的稳定,也推出一系列有利于地方稳定发展的政策法规,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的查士丁尼民法大全,赋予帝国境内的所有自由民(包括非罗马自由民)以公民权就是最好的证明。而汉萨同盟是德意志北部城市之间形成的商业、政治联盟;伦巴同盟则是众多经济发达的城市为了争取自治权与封建主皇帝斗争而结成的城市同盟,这二者都是城市同盟,与罗马帝国不是一档子事呢。

查士丁尼


国家人文历史

罗马总督在犹太人的胁迫下,把耶稣基督钉在十字架上了。这件事确实让人费解,按理来说,罗马总督的权力完全可以置犹太人的无理要求于不顾,不必屈服犹太人,但这位总督竟屈服犹太人,把无罪的耶稣钉十字架。罗马总督为什么惧怕犹太人呢?因为犹太人在威胁罗马总督:“你如不把耶稣钉十字架,你就不是凯撒(罗马皇帝)忠臣,因为耶稣自称是王。”这位总督为了自保,违心将耶稣钉十字架。

这种情件也证明了:在人间,没有真正公义。貎似公正的法官一旦发现案情公正判决会影响自己的前途时,他会毫不犹豫地歪曲案情,保护自已的利益,这就人类生来倶有的罪性。


以马内利上帝同在阿门

耶稣是了不起的,但是耶稣的理想太远大,舍身取义。假如当初与犹太人交好,或不至于给罗马帝国打死。有取有舍,耶稣的对立面太强大了,能做到耶稣这一步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所以,耶稣现在有这么高的地位。罗马帝国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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