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特色小鎮”建設,只為能更好的發展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關於規範推進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建設的若干意見》。意見表示,不能把特色小鎮當成筐、什麼都往裡裝,要嚴防政府債務風險,嚴控房地產化傾向,嚴格節約集約用地,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意見》指出,各地區要準確理解特色小鎮內涵特質,不能盲目把產業園區、旅遊景區、體育基地、美麗鄉村、田園綜合體以及行政建制鎮戴上特色小鎮“帽子”。

四部委“出手”規範特色小鎮是應時而生的必然措施。此前短短几年時間,官方已經公佈了兩批次全國特色小鎮名單,與之相較,各式各樣的省級特色小鎮更是不勝枚舉。可以說,特色小鎮建設正在經歷一個野蠻生長、快速擴張的過程。面對這種顯而易見的過熱情緒,相關職能部門發佈指導意見、調高監管定調,可謂及時而必要。此舉在確保特色小鎮短期降溫的同時,也必將從長遠上推動其有序發展。

結合實際來看,異常火爆的特色小鎮建設熱潮,業已表現出某些走偏、走遠的傾向。這其中,最令人擔憂的就是房產化和虛無化。一些地方的所謂特色小鎮,依舊遵循著圈地蓋樓、物業租售的老套路,不僅毫無“特色”可言,而且造成了大量的房產空置和土地浪費;而在另一些地方,花樣繁多的特色小鎮大興求新求異之風,諸如機器人小鎮、人工智能小鎮等高大上的噱頭層出不窮,卻往往是有名無實、不知所謂。

時至今日,即便各地都在熱火朝天大建、快建特色小鎮,但是多數都沒有找到適合自己的、成熟可行的運作方案,只是急匆匆地開土動工。說到底,特色小鎮並不會憑空而來,而必須立足於地域化的風土人情,或者是具備比較優勢的產業集聚。而在現實中,不少特色小鎮完全是一派“另起爐灶”的姿態,甚至將原住民整體遷出,幾乎完全割裂了“小鎮”與當地的脈絡聯繫……此外,在窮鄉僻壤建金融小鎮、在荒郊野外建汽車小鎮等各式各樣天馬行空的想法,更是讓公眾大跌眼鏡。

脫離地域人文和產業基礎,讓太多特色小鎮遭遇了“建成即荒廢”的尷尬。而另一些稍有人氣的特色小鎮,很多也未能擺脫度假小鎮、旅遊小鎮的俗套,這顯然與“特色小鎮”原本的政策定位有所背離。當然,梳理各地的案例,也不是沒有成功樣本,比如浙江等地以創新創業平臺作為建設作為特色小鎮建設的主要模式,就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很可惜,類似的經典範例還很有限。

在一段時間的狂飆突進之後,我們或許確有必要重新自問,“特色小鎮”到底是什麼?又該怎樣去建設?須知,出臺規範,終究是為了更好發展。對於特色小鎮建設而言,當然可以有探索和試錯,但在積累了足夠多正反經驗之後,特色小鎮建設,也該在調整和洗牌中重新校準方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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