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二”談工程」——耗資18.82億,不到一年就塌的陽明灘大橋

陽明灘大橋,位於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松花江上,是目前長江以北地區橋樑長度最長的超大型跨江橋,2011年11月6日通車 。大橋北起松北區世貿大道,南向依次跨越松花江北岸前進堤、松花江航道和群力堤後與江南三環高架路銜接,全長7133米,橋樑長度6466米,主橋採用自錨式懸索、雙塔門式結構體系,主塔高80.5米,主跨跨度248米,兩側錨跨跨度各108米,兩側過渡跨各46米,主橋寬41.5米,主跨和兩側錨跨橋面梁採用鋼混疊合梁結構,過渡跨為單箱多寶預應力混凝土箱梁結構。引橋採用現澆連續梁和簡支轉連續箱梁結構,橋寬36米,雙向8車道,跨江部分兩側各2米人行道。橋樑設計荷載採用公路一級,主航道可滿足松花江三級航道通行標準。設計時速80公里,最大可滿足高峰期每小時9800輛機動車通行。

陽明灘大橋是省、市城建重點大項目,也是哈爾濱市繼松浦大橋之後自行組織建設的又一座跨江大型橋樑工程,陽明灘大橋北起松北區三環路與世茂大道相交處,南下跨越江北防洪堤、陽明灘島、松花江主航道、江南群力防洪堤後,在群力新區與陽明灘大橋疏解工程連接,現與已建成的松浦大橋。

2012年8月24日,距陽明灘大橋南端3.5公里的三環路群力高架橋洪湖路上橋分離式匝道側翻,致使4輛大貨車墜橋。發生事故的路段地處三環路群力高架橋工程,與陽明灘大橋分屬兩個工程建設項目

「“中二”談工程」——耗資18.82億,不到一年就塌的陽明灘大橋

事故經過:

8月24日5時30左右,哈爾濱機場高速由江南往江北方向,即將進入陽明灘大橋主橋的最後一段被四輛重載貨車壓塌,四輛貨車衝下橋體。

據瞭解,陽明灘大橋是目前我國長江以北地區橋樑長度最長的超大型跨江橋,於2011年11月6日通車。它北起松北區三環路與世貿大道交叉口,南下跨越松花江航道與三環高架路銜接,全長15.42公里,橋寬41.5米,雙向8車道,設計時速80公里,最大可滿足高峰期每小時9800輛機動車通行。

據現場目擊者介紹,24晨5時許,他駕駛出租車拉運乘客經過事故引橋旁輔道,忽然聽到巨響,一段往江北方向引橋整體向人行道方向傾倒,橋面三大一小四臺貨車掉落地面。

「“中二”談工程」——耗資18.82億,不到一年就塌的陽明灘大橋

事故調查結果:

1、陽明灘大橋只用18個月就完成施工。

陽明灘大橋始建於2009年年底,施工過程中曾發生過事故。

根據媒體報道,2012年9月23日,陽明灘大橋十三標段施工時側梁滑落,造成5名正在施工的工人從約20米高的橋上墜下受傷。施工方認為,這只是施工過程中的一起事故,並不影響陽明灘大橋的整體施工進度,大橋仍繼續24小時晝夜施工,以保證在當年11月份通車。

資料顯示,陽明灘大橋北起松北區三環路與世貿大道交叉口,南下跨越松花江航道與三環高架路銜接,全長15.42公里(含8.29公里陽明灘疏解工程),橋寬41.5米,雙向8車道,設計時速80公里,最大可滿足高峰期每小時9800輛機動車通行。

2、哈爾濱斷裂橋樑所用混凝土內混有木頭編織袋

在垮塌的橋樑體內,充塞著鵝卵石、木棍和編織袋的混合物,鋼筋是鋪在箱梁內的,並沒有看到捆紮的情形。發生垮塌事故的是哈爾濱西三環路陽明灘大橋南引橋的一個上橋匝道,在三環路和洪湖路交叉口附近,此處屬於群力新區,附近有許多新建的住宅樓盤,少數已經入住,多數還正在建設。

3、3貨車載重超出設計七八倍

王宗林說,事發時,停在塌橋中段的有3輛大掛車,每輛保守估計120噸到150噸之間,另外,還有一輛距離較遠的,損壞程度較輕,約為30噸。“據傷者回憶,3輛大車都靠橋外側停靠。從現場看,3輛車停靠得比較近,合計將近500噸重量在單側壓著。”

而在設計上,該段橋樑的載重能力為單向50噸,也就是說,單個車道一次通過一輛載重50噸的貨車。3車停靠,出現將近500噸重量,相當於超出橋樑承載能力七八倍。“對橋體造成偏載,使得橋整體傾覆下去。”

「“中二”談工程」——耗資18.82億,不到一年就塌的陽明灘大橋

最終判決結果:

車輛超載造成匝道坍塌

據事故調查組介紹,專家組經核算,對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進行質詢,於2012年8月26日出具了《哈爾濱市三環路群力高架橋洪湖路上行匝道橋箱梁整體傾覆事故專家組意見》,分析認定匝道坍塌是由於車輛超載造成的。 哈爾濱市安監局常務副局長劉星明通報稱,根據專家組分析意見、檢測檢驗機構檢驗結論和調查組調查取證認定,事故直接原因是崔勁駕駛超載貨車,雷學東、洪熙桐、朱志勇駕駛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技術數據的嚴重超載車輛,在121.96米的長梁體範圍內同時集中靠右側行駛,造成匝道鋼混連續疊合梁一側偏載受力嚴重超載荷,而導致匝道傾覆。

間接原因為執法疏漏 

據通報,事故的間接原因為,2012年8月24日,雙城交警大隊蘭陵中隊和新興中隊沒有發現事故車輛經過其管轄路段。哈爾濱市公路管理處對上級抽調執法人員增援京哈公路改造工程王崗鎮路段的要求考慮不周。八名執法人員全部從京哈公路雙城養路段抽調,致使路政巡查工作出現疏漏。2012年8月23日,吉林省德惠市公路管理段對2-4號車進行了處罰,沒有按規定採取卸載措施。

「“中二”談工程」——耗資18.82億,不到一年就塌的陽明灘大橋

案件3大未接疑點:

1、為何不解釋更改橋樑結構原因?

陽明灘大橋疏解工程全線採用鋼混結構組合梁。而按照原工程設計,疏解工程8處跨主要地面路段均應採用混凝土結構。但此次調查結果中並未給出解釋。 一位不願具名專家表示,混凝土結構改為鋼混結構,工期可以大大縮短,這也是陽明灘大橋為何如此迅速竣工的原因。 但兩者最重要的區別是在重量上,混凝土結構比鋼混結構重量要大得多,因而穩定性也就更好,此次橋樑的坍塌便是穩定性問題,因而事故調查結果中應該體現。

2、為何定性為交通事故?

另有專家表示,將此次橋樑坍塌事件定性為特大交通事故,是不恰當的。如果發生了車輛與橋樑的碰撞,稱之為交通事故勉強說得過去。而事發時,4輛車正常行駛,大橋突然垮塌,與交通事故無關。

3、設計是否存在缺陷?

還有專家認為,超載肯定是導致大橋垮塌的一個原因,但不應該規避橋樑的其他問題,最主要的還是設計上問題,獨柱墩的設計結構導致橋樑平衡性差,因此事發時4輛車的重量壓在一側,橋樑失去平衡而垮塌。 另外從重量上分析,橋樑的承重並不等於最大的承受重量。一般建築人員考慮橋樑材料安全係數時,要比考慮建設樓房時低一些,也就是會更謹慎一些。打個比方,一根鋼筋的強度是30,在建設橋樑時要按照27或者28計算,這樣就會留出更大的空間。因此,全部歸因於超載的說法並不能獲得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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