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后的房子,户主是老人的名字,我应该怎样过户到子女名下吗?

远方的朋友52395


您好,您的这个问题比较复杂。

首先,要看房主,有没有配偶在世、父母在世

也就是说,要看清楚,他的法定继承人,一共有多少人

还要看老人有没有遗嘱,有没有遗赠扶养协议

如果,房主没有配偶在世,没有父母在世,也没有遗嘱,没有遗赠养协议。

那就按法定继承,那是最简单的。

现在,就按照只有法定继承的情况,来分析

为简单明晰,按照老人对房屋具有百分之百产权的情形分析

老人的全部子女,包括婚生的非婚生的,无一遗漏,全部参与,大家共同协商这套房子的所有权的分配方案。

也就是说房产证登记谁的名字,是登记其中一人,还是登记全部的人?

如果登记全部的人,每人的份额是多少?

具体执行人是谁?需要的费用如何分摊?

先把这些事都商量清楚,达成一致,形成协议。

然后持所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协议、老人的火化证明、老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到当地房地产登记中心去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

有的地方可能要求您,先去打遗产分配官司,拿着生效判决或者生效的调解书,再去办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也有的可能要您到公证处去办遗产分配的公证才给办理房屋变更登记。


陈群律师

这个问题其实涉及的还是关于财产继承的问题。老人去世之后,老人名下的财产都将是作为遗产进行分割。如果老人在生前有遗嘱,且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那么该财产将按照遗嘱所约定的内容进行处分。如果老人生前没有订立遗嘱,那么该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处分。

所以如果想将老人的房产过户到某一个子女名下,首先要看老人生前是否已订立遗嘱,同意将该房产赠予给某一个子女所有,如果遗嘱当中所约定的继承人不是该子女,那么该子女有可能无法继承。

如果老人生前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此时要看老人有几个法定继承人,如果老人,除了该子女之外,还有其他合法继承人,除非其他合法继承人放弃继承,该房产才能由某一个子女继承,否则其他继承人都有权要求分割该份额。

当然继承人之间也可以协商,将房产归某一个继承人所有,得到房产的一方可以给其他继承人一定比例的经济补偿。

所以遗产如果想过户到子女名下,首先要确定合法继承人的问题,只有解决了继承权,并且在其他继承人都无异议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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