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尤溪: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尤溪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尤溪: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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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字桥乡黄龙村原党支部书记肖可用违规用村财购送土特产问题。

经查,2013年8月至2014年6月,肖可用在任黄龙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先后3次违规用村财购买土特产送礼,共计花费4723.3元。2018年5月4日,八字桥乡纪委给予肖可用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退还黄龙村委员会。

2

新阳镇公路站站长陈成大私车公养问题。

经查,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陈成大利用职务便利,违规用公款给自己小轿车加油办理私事,共计花费5256.84元。2018年4月25日,新阳镇纪委给予陈成大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尤溪: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时刻保持警醒,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做遵循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坚定践行者、维护者。各级党组织要坚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主动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钉钉子精神严纠“四风”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五抓五重”要求,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打赢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要加大明察暗访、随机抽查、“1+X+Y”专项督查的密度和力度,深挖奢靡享乐老问题和隐形变异新动向,对不知止、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一律严肃查处、严肃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常抓不懈、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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