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夜间违法施工,这3家企业被罚了

宁夏第二建筑有限公司承建国网宁夏银川供电公司运检营销用房工程,在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于4月13日夜间23时40分许进行高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进行混凝土浇筑,噪声超标排放。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银川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银川市环保局依据《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已对该单位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责令其改正违法施工行为,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据了解,《银川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提前三日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确因抢修、抢险连续作业的,应在事故发生后十二个小时内报告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而江苏坤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夏开元建筑有限公司在承办工程时违反了该条规定,而被市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责令其改正违法施工行为,并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江苏坤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中海连湖花园十二区A标段工程,在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于4月25日夜间23时20分许进行高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噪声超标排放。宁夏开元建筑有限公司承建悦海国际花园工程,在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于2018年5月12日夜间00时26分许进行高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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