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縣易地扶貧搬遷項目違規使用的補助資金已追回

化隆縣易地扶貧搬遷項目違規使用的補助資金已追回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截至今年3月底,青海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108件,處理217人,其中給予處分143人。在扶貧領域專項執紀行動中,青海省紀委重點查處了青海省海東市化隆縣易地扶貧搬遷項目中縣委、縣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失職失責侵害群眾利益的嚴重違紀案件,相關責任人受到嚴肅處理,違規使用的補助資金已追回。

2017年12月14日,中央紀委公開曝光8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化隆縣在易地扶貧搬遷工作中失職失責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就是其中一起。2012年至2015年,化隆縣在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工作中,化隆縣原縣委副書記、縣長羅文祥在未經研究論證、未提交縣政府常務會議和縣委常委會研究、未經招投標、未考慮貧困搬遷戶經濟支付能力及其後續生活保障等情況下,個人擅自決定團購500套商品房,每戶購房價格26萬元至38萬元不等,政府對購房戶提供5萬元補貼。

2015年3月,該縣時任縣委副書記、縣長馬金星採取同樣的辦法新增130戶搬遷戶。據此,化隆縣將易地扶貧搬遷、危房改造等資金3150萬元,違規直接撥給某房地產公司,該公司以每套5萬元分攤到商品房總價內抵扣房款用來促銷,縣政府由幫助貧困戶搬遷變成了幫助房地產公司促銷賣房。經有關部門認定,630戶搬遷戶中非貧困戶232戶,違規享受或騙取政府補助資金1160萬元。羅文祥受到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馬金星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其他責任人也均受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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