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於奔命地征服四方——殷商之滅

經歷了傳說中的堯、舜、禹,中國社會進入到早期王朝的一個新時期:夏、商、周。


從考古學來說,似乎夏代不能完全確定。而在古籍裡不只有夏代,在夏代之前還有虞代。古籍常常有“虞夏商周”這樣的說法,把四代並列。

且不說雲山霧罩不見首尾的虞代,之後的夏代剛剛從部落聯盟時期進入到“家天下”的王朝時期,還脫不了部落聯盟的影子。夏代也發生過太康失國、少康復國這樣的事,王朝的統治並不穩定。

疲於奔命地征服四方——殷商之滅

在西周宗法制明確規定嫡長子繼承製之後,以此為核心,尚血緣親族,表明了王朝統治的穩定。西周時對社會形態進行的理想化規劃是以周王為核心在王都,周王的兒子、兄弟、親族、功臣等分封四方,一起拱衛中央的王畿。

周代之前殷商處在部落聯盟陰影期之中的夏和封建制漸漸確立的周之間。感覺商代也是個很不穩定的早期王朝。殷商時期的社會形態是方國制。商王的統治沒有絕對的權威,王朝還要和眾多的方國並存。

商的統治者是商王。表面上看起來,稱“餘一人”的商王似乎很有權威,天無二日,國無二主。實際上商王作為統治者的權威比起後代的帝王來差很遠。《尚書*伊訓第四》和《史記*殷本紀》都有太甲不明,伊尹放諸桐宮的記載。《史記*殷本紀》“贊伊陟於廟,言弗臣。”這是太戊時期的冊令,伊陟可以不對王稱臣。

伊尹和伊陟的官職都是“卿士”,《尚書》裡稱為“相”,王稱之為“阿衡”或稱為“保衡”。卿士掌巫卜,“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後禮”,因此卿士的權力很大。

商征服的氏族部落,還有少數分封者,首領被稱為方伯。這些附屬的諸侯國對商有守邊、上貢、服役等義務,但商王其實只能是天下共主,不像後來的皇帝那麼絕對統一。商的王都稱為“大邑商”或是“中商”,餘者稱“東土”、“西土”、“南土”、“北土”,四方加商,一共是五方。

諸侯四方之外稱方的就多了,這就是方國。從甲骨卜辭看,方國名多不勝數。比如:鬼方、羌方、土方、井方、人方、盂方……這些方國既可以是附商的,也可以是獨立的。從殷墟出土的甲骨卜辭看,常有“令五族伐羌”、“王取五千徵土方”等記錄商與方國之間的征伐戰事。

疲於奔命地征服四方——殷商之滅

商代伐邊之戰規模最大,歷時最久的應該是征討西北的鬼方。《易卦*卜辭》“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甲骨文裡關於伐鬼方的記載也比較多。

卜辭顯示,武丁時期,中原之北為土方,西北偏北為鬼方,西為羌方。鬼方的活動範圍主要在陝西及河套一帶。土方在河北山西之北。據董作賓考證,鬼方和土方即後來的獫狁、匈奴。

商王武丁時最危急的時候是武丁二十九年下旨(可能是鄰近土方的部族)戡亂,土方和鬼方趁機侵擾商地沚。商的策略是全力和下旨及土方作戰,獲勝後再戰鬼方。而這時候還要憂慮渭河流域的周人和隴西的羌方。

鬼方和土方結盟,商王武丁七次下令徵調援軍,共計三萬三千多人,並且祭遍了所有的先公先王和所有的神。一直到武丁三十二年年底,商終於獲勝。

除了徵鬼方,商一直在不停遠征。商代的對外戰爭非常頻繁,徵方國、伐周人、對荊楚,耗費了商太多的力量。“奮伐荊楚”、“婦好伐羌”、“昔有成湯,自彼氐羌”等記載很多。

另外還常有“寇周”之辭在甲骨卜辭中出現,說明商周之間的戰爭是一直存在的。周的勢力興起是在季歷時,也就是即王武乙的時代。

其實看到這兒就能看出來,殷商之亡是亡於統治及政治體制的不成熟。這種王朝和方國並存的不穩定關係導致商必須不停地去征服來維持自己的統治。也許周人正是因為看到這其中的利弊,才想到用以血緣關係為根本的宗法制來封土建邦,以為這會是一種成熟可靠的統治方式,最終還是失敗了。封建最終被郡縣制代替。

疲於奔命地征服四方——殷商之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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