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存,新密市人民法院喊你来还款!欢迎知情人提供她的相关线索

案情介绍

:原告杨某诉被告李福存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豫0183民初66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判令被告李福存返还原告6500元,本院于2016年5月27日向被执行人李福存发出执行通知书,但其至今未履行。

执行案号:(2016)豫0183执字第1456号

失信被执行人照片

李福存,新密市人民法院喊你来还款!欢迎知情人提供她的相关线索

失信被执行人:李福存

性别:女

年龄:45

住址:新密市苟堂镇土门村郑家庄02号

身份证号:410126********3325

执行法院:新密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新密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65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法官联系电话:18838182722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