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GDP 统计方法

中国 GDP 统计方法

中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GDP是两个不同数字,分别用收入法和支出法统计。理论上两种统计结果应该一致,实际统计结果总是略有差别。两种统计方法各有利弊,经济学界有详尽解释,这里只给出个大概,以求简明扼要。不当处请斧正。需参考有关数据可访问国家统计局官网。

收入法

收入法是计算不同行业的增加值,即最终产品价值扣除其消耗。计算增加值用生产法和分配法两种方式。生产法计算公式为:增加值 = 总产值 - 中间投入 + 本期应交增值税。显然,这是直接计算生产过程所产生的新价值。

分配法计算公式为:增加值 = 劳动者报酬 + 固定资产折旧 + 生产税净额 + 营业盈余。可以看出,这是在计算各种收入的总和。其中,固定资产不能一次性作为收入统计,要按会计法规定分年度折旧计算。

国家统计局把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分开来公布收入法GDP总值。可以看出,从2008年到2015年,第三产业占比逐年上升,到2015年终于超过50%。

支出法

支出法的计算公式为:生产总值 = 最终消费 + 资本形成总额 + 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其中,最终消费包括居民消费政府消费。资本形成总额包括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存货变动。货物和服务净出口是出口值减去进口值。

支出法的理论基础是:在商品交换中,一方的支出就是另一方的收入,计算出社会总支出就等于求出了社会总收入。看上去支出法挺讨人喜欢:只要算出我的投资和消费总共花了多少钱就行,可以不管钱是怎么来的,花到哪里去了。

可比价格

统计产值总要涉及产品和劳务价格。GDP是按照当期价格计算,这样才能给出准确数据。但价格总在不断变动,需要有可比价格来比较跨期GDP增减。国家统计局在公布国内生产总值的同时,还公布了两个国内生产总值指数。一个是以上一年基数为100的指数,另一个是以基期年基数为100的指数(目前以1978年为基期年)。这两个指数都包含可比价格因素。

例如, 上一年基数为100时,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指数是106.9,1978年基数为100时,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指数是3027.2。也就是说,2015年比2014年增长6.9%,比1978年增长近30倍。如果按当期价格计算,2015年的产值是689052.1万亿,比2014年的643974万亿增长7%。6.9% 是按可比价格计算,更能体现真实增长率。

那么,可比价格是怎么来的?这问题很复杂,甚至有点诡异,还是先放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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