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中院积极参与构建失信联合惩戒体系破解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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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泉州市政府印发了《泉州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面提升我市社会诚信水平,营造诚信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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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要求

一要建立褒扬和记录守信行为机制

通过多渠道选树诚信典型

为守信行为人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

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

优化行政监管安排

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等

二要建立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

对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强化对失信行为的行政性约束和惩戒,对失信行为的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通过完善个人信用记录,推动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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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红黑名单”协同管理和退出机制

规范对“红黑名单”的认定依据、共享使用、奖惩实施和警示关注;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联动和信用信息共享使用机制;明确“红黑名单”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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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中院积极响应该《实施方案》

一是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

规范失信名单纳入、退出和信用恢复制度,实时开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等工作。

二是严格把关失信信息公开与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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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严厉打击拒执犯罪

泉州两级法院加大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力度,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联动配合,依法打击拒执犯罪,取得明显成效。2017年以来,共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拒执罪等犯罪线索120件125人,判决51件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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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郭燕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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