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酒後撥打「110」 謊報警情被寧強警方拘留

近日,寧強警方抓獲一名謊報警情的男子李某某,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8月4日晚22時許 ,寧強縣公安局漢源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稱: 羌博園李某某把人砍了, 現要自首。民警到達現場後,未發現報警人。經調查走訪,民警核實到該處沒有發生毆打他人的警情,後電話聯繫報警人,但對方電話已關機。8月10日,民警終將謊報警情的李某某抓獲。

據李某某供述,8月4日晚,自己喝醉酒後為尋求刺激, 便謊報警情稱其在羌博園把人砍了,隨後將報警電話關機。

一男子酒後撥打“110” 謊報警情被寧強警方拘留

警方提醒:謊報警情,不但影響公安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有限警力資源的浪費,還會對確實有需要的報警群眾造成延誤警情的嚴重後果。對於謊報警情以及擾亂110的,公安機關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打110之前,必須知道這些

110受理報警範圍:

——刑事案件;

——治安案(事)件;

——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社會治安秩序的群體性事件;

——自然災害、治安災害事故;

——其他需要公安機關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

——危及公共或群眾安全迫切需要處置的緊急求助;

——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正在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

110受理“求助”範圍:

——發生溺水、墜樓、自殺等狀況,需要公安機關緊急救助的;

——老人、兒童以及智障人員、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員走失,需要公安機關在一定範圍內幫助查找的;

——公眾遇到危難,處於孤立無援狀況,需要立即救助的;

——涉及水、電、氣、熱等公共設施出現險情,威脅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財產案例和工作、學習、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機關先期緊急處置的;

——需要公安機關處理的其他緊急求助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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