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二套房契稅繳納 第二套房契稅政策

2018第二套房契稅繳納 第二套房契稅政策

2018第二套房契稅繳納

各類型房屋均價低於各區的房管局市場指導價的收費標準為:面積小於90平米買方首套房子契稅:評估價格的1%;面積大於90小於144平米買方首套契稅為:評估價格的1.5%;高於該區的市場指導價格,面積大於或等於144平米,買方不是首套二套房契稅或二套以上房產契稅:評估價格的3%。買方稅,契稅按總價1.5%;賣方稅,個稅1%,房產證滿5年且是業主少有住宅免交。營業稅5.5%,房產證滿5年免交。雙方稅,印花稅按總價萬分之一,其它手續費數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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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徵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契稅徵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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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房契稅政策

全國範圍內對個人購買家庭住房,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除北上廣深,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有關部門強調,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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