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縣嚴查“電三輪”等三小車輛的行動依然在持續。據瞭解,截至6月4日,沛縣交警大隊共查扣無牌證電動三四輪車和機動三輪車232輛。
就在大家對這一舉措處於適應階段的節骨眼上,今天有網友爆料:壞啦!小區內也要清理電三輪、四輪車啦,還附帶通知一份。
這是真的嗎?
據我們瞭解,交警、城管等部門均沒有發出上述通知,是小區物業私自張貼的。電動車不開,停小區也不行?這個小區物業是怎麼想的?
另外,以下誤區希望大家知道:
一、早八點前和晚八點可以上路行駛的是指運送貨物和農產品的電動和機動三輪車,這些車輛必須保證不能改裝,加裝車篷載貨車也在查禁之列;
二、對於殘疾人和快遞車輛,必須嚴格遵守規定,經過核查和編號後可以行駛;
三、對於運送貨物的車型貨車(藍牌),可以憑相關資料到交警大隊辦理季度通行證;
四、目前沛縣交警沒有向任何三小車輛發放通行證,請市民不要相信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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