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地稅合併了!從今以後,只有一個“稅務局”

6月15日上午,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級以及計劃單列市國稅局、地稅局合併且統一掛牌,標誌著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邁出階段性關鍵一步。

根據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總體安排,稅務系統機構改革將按照先掛牌再“三定”、先把省局改革做穩妥再紮實推進市局及縣局改革、先合併國稅地稅機構再劃轉社保費和非稅收入徵管職責的順序推進。據悉,此次省級新稅務局掛牌後,在7月底前,市、縣級稅務局將逐級分步完成集中辦公、新機構掛牌等改革事項。

國稅、地稅合併了!從今以後,只有一個“稅務局”

在北京市和四川省,都有媒體現場直擊了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級稅務局合併掛牌的全過程,並做出了詳細報道。

在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的掛牌現場,國家稅務總局黨組書記、局長王軍,北京市委副書記、市長陳吉寧都親臨現場,共同為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揭牌,其規格不可謂不高。目前,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已經實現了聯合黨委組建到位、綜合部門集中辦公到位、一廳通辦先行到位、履行職責統一到位。下一步,北京市各區稅務機構也將逐步分級掛牌。

事實上,今天正式啟動的國稅局、地稅局合併工作,是在今年的全國兩會期間作出部署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方案提出,國務院將改革國稅地稅徵管體制,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併。

國稅、地稅合併了!從今以後,只有一個“稅務局”

當時,據國務委員王勇介紹,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的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徵管等職責;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後,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區、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

對此,上海交通大學安泰經濟與管理學院應用經濟系教授陳憲接表示,財稅改革是我國改革的一個關鍵問題,隨著我國經濟水平的提高,各方面改革的推進,以及電子政務和信息化的飛速發展,之前阻礙國稅地稅合併的一些因素已克服,國地稅合併將更加有利於我國的財稅改革走向深化,而這也意味著,財稅改革,這一未來一段時間內體制改革工作的重點、難點,大幕已經拉開。

當下,國稅地稅的合併工作正在有條不紊地展開,而今天這一幕,自然會令人想起24年前的分稅改革。1994年分稅制改革,是我國政府在1992年著手設計、1993年準備並頒佈、1994年實施的一項財稅體制改革,對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間的稅收分配製度及稅收結構進行的一次較大規模的調整,標誌著中國的財政體制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改革邁出了實質性的一步。

國稅、地稅合併了!從今以後,只有一個“稅務局”

《關於實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決定》明確了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事權的劃分,中央財政主要承擔國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國家機關運轉所需經費,調整國民經濟結構、協調地區發展、實施宏觀調控所必需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事業發展支出。而地方財政主要承擔本地區政權機關運轉所需支出以及本地區經濟、事業發展所需支出。

在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看來:作為1994年分稅制改革的配套措施,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國地稅機構分設對於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提高“兩個比重”,保證分稅制財政體制的運行發揮了應有的作用。

國稅、地稅合併了!從今以後,只有一個“稅務局”

但機構分設帶來的問題也不少,其中最突出的是納稅人為了履行納稅義務所需要支出的成本,我們稱為“奉行成本”或“遵從成本”也大大上升。

比如,一個企業繳納增值稅需要到國家稅務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就要到地方稅務局。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由於國地稅的信息系統不兼容以及溝通協調不暢等問題,納稅人需要向國稅、地稅重複報送涉稅資料,接受兩個機構的稅務檢查等,遵從成本比較高。

從稅制改革的角度看,近年來,隨著“營改增”的不斷推進,營業稅作為主要由地方稅務局徵收的地方主體稅種最終退出歷史舞臺,國稅與地稅的徵管範圍和徵管職責發生了很大變化,這為國地稅合併創造了條件。

從未來稅制改革的發展趨勢來看,未來我們要推動個人所得稅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改革,需要以自然人納稅人為徵管對象。由於自然人在全國流動,也會有跨區域的收入來源,這將對全國統一的數據庫、信息系統建設以及徵管資源的優化配置提出更高的要求。在這種情況下,國地稅合併對於提高徵管效率的意義也更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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