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標準由月銷售額3萬元提高到10萬元。為確保該項優惠政策順利實施,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先後發佈了(財稅〔2019〕13號)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
為幫助納稅人更好地理解政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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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佛山稅務、廣東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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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3 05:42:39 四川中公會計
2019年1月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標準由月銷售額3萬元提高到10萬元。為確保該項優惠政策順利實施,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先後發佈了(財稅〔2019〕13號)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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