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邢台公安交警支队和出租车管理处将联合治理出租车违法

邢台市出租车管理处将对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未按规定放置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等标志、擅自涂改、伪造、变造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上相关记录、在营业站区未按规定停放车辆、候客、揽客、车容车貌不整洁、私自改装、破坏和不正确使用车载设备、不按规定随车携带有效消防器材以及私自改装、调整计价器造成计费失准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在整治中,公安交警部门将采取流动巡控和固定岗点稽查的方式,对出租车的上述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利用电子抓拍设备对出租车闯红灯、不礼让行人、打电话、玩手机等妨碍安全驾驶等行为进行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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