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6部門印發重要通知,為中小學生減負!

日照6部门印发重要通知,为中小学生减负!

6月14日,日照市教育局網站發佈關於印發《日照市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方案中對規範課程開設,嚴格控制學生作業量,嚴格規範日常考試,開展教師有償補課治理,開展校外培訓機構規範治理等提出要求。

日照6部门印发重要通知,为中小学生减负!

日教字〔2018〕60號

各區縣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工商局、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直有關學校:

為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促進中小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省教育廳等五部門《關於印發的通知》(魯教基字〔2018〕1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日照市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日照市教育局 日照市公安局

日照市民政局 日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日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日照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2018年5月21日

日照市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教學規律,尊重青少年成長規律,按照屬地管理、部門協同、內外監管、分類治理、標本兼治、綜合施策的原則,規範中小學校和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加強在職教師隊伍管理,引導中小學校、廣大家長轉變育人觀念,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迴歸素質教育本質,促進中小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

二、工作任務

(一)開展校內辦學行為規範治理。

1.規範課程開設。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課程設置要求,開齊課程,上足課時。必須堅持“零起點”教學,嚴格執行教學計劃,嚴禁“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學校每學期初必須公開課程設置、教學計劃,全程接受監督。

2.嚴格控制學生作業量。科學設計作業。提倡分層佈置作業,不佈置機械重複、死記硬背型作業。嚴格控制作業量。

小學一、二年級不佈置書面課後作業,其他年級語文、數學書面作業總量每天不超過1小時,其他學科不留書面家庭作業;初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書面作業總量每天不超過1.5小時,其他學科不留書面家庭作業;高中作業佈置每天總量不超過2小時。

規範作業批改

作業批改必須由教師完成,不得讓家長或學生代批作業。

3.義務教育學校招生一律免試入學。嚴格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8〕5號)“十項嚴禁”紀律,禁止所有小學、初中通過考試、面試、面談、考查等方式或擅自附加條件招生。

4.嚴格規範日常考試。按照《山東省中小學教學基本規範》組織實施學生考試。小學不組織期中考試。學科單元測驗實行無分數評價。學生考試成績不得以任何形式公開,應單獨反饋給學生。不得按學生考試成績對教師和學生排列名次,不得作為評價獎懲教師和學生的主要依據。

(二)開展教師有償補課治理。

1.嚴禁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活動。在職教師均不得從事課外有償家教,不得到校外培訓機構兼職(無論是否取酬)。

嚴禁教師“上課不講、課後講”。

學校要加強師德監督和考核,健全師德管理制度,與全體在職教師簽訂自覺抵制有償補課責任書,要將在職教師是否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作為年度考核、職務評審、崗位聘用、實施獎懲的重要依據,實行一票否決制。

2.嚴禁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個人拉生源。所有教師不得以任何形式誘導、逼迫學生參加校外輔導培訓;不得以任何形式為校外培訓機構作宣傳。

3.暢通舉報監督渠道。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學校要設立“教師有償補課舉報電話”和“教師有償補課舉報信箱”,在校內宣傳欄醒目位置公示,並通過印發明白紙或召開家長會等形式向學生、家長公開,接受學生、家長監督。

4.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各部門要將通過明查暗訪等形式對區縣、學校治理有償補課情況進行督查,對發現的有償補課問題要實行“一案雙查”,嚴肅追究相關領導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三)開展校外培訓機構規範治理。

1.全面納入監管範圍。各區縣要嚴格落實《日照市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管理辦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全市所有面向普通中小學生開展輔導培訓的校外機構,均納入監管範圍。

各區縣要採取多種方式,開展督查和統計摸底工作,全面摸清工作底數並建立問題臺帳,抓好督促整改。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立即停辦整改,否則取消辦學資格。

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也未在工商或民政部門登記註冊,或者雖然取得營業執照(登記證書),但尚未辦理辦學許可證的培訓機構,符合條件的,一律指導督促其辦理相關證照,不符合條件的,責令其停止辦學並妥善處置;對拒不辦理證照的要依法取締。

2.嚴格規範培訓行為。校外培訓機構必須遵循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規律,在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監督下開展輔導和培訓。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對象、上課時間等要報授予辦學許可的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並向社會公佈。要嚴格按照備案的內容組織培訓輔導,接受監督管理。

嚴禁校外機構組織中小學生參加各種等級考試及競賽。

3.健全完善監管體制。各部門建立協同配合的工作機制,定期研究部署監管,組織開展聯合執法監管行動。加強寒暑假、節假日等關鍵時間節點的監管。對超範圍開展經營(業務)、不按照備案組織招生培訓、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4.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建立校外培訓機構《白名單》和《黑名單》制度,由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通過各種信息公開方式定期向社會公佈校外培訓機構《白名單》《黑名單》。市、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分別設立校外培訓機構監督舉報電話,建立監督舉報工作臺賬,對社會監督舉報進行查核、登記、處理、跟蹤。各區縣校外培訓機構監督舉報渠道5月底前報市教育局。

(四)紮實做好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

1.科學確定服務內容。根據國家課程方案和課外教育規律,在家長和學生自願申請基礎上,在確保學生安全的前提下,

學校在上學日放學後,組織對部分接送困難、在家無人照料學生開展課後服務,主要組織學生做作業、自主閱讀、體育、藝術、科普活動以及娛樂遊戲、拓展訓練、社團活動等,對個別學習有困難的學生可給予輔導,嚴禁將課後服務變相成為集體教學或補課。

2.創新課後服務形式。鼓勵各區縣積極探索,通過組織志願者、購買社會資源參與等多種形式開展課後服務。嚴禁通過購買課後服務方式變相開展學科知識培訓。

3.完善課後服務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區縣設立課後服務專項經費,用於校外人員補助或購買社會服務。

(五)加強家長教育引導。

1.加強家校溝通。發揮學校的主導作用,健全家長委員會制度,每學期召開2次家長會,圍繞學生學業、思想等狀況進行家校溝通,共同研究提出學生學業指導和教育引導建議。建立健全全員育人導師制,責任導師對本人負責的學生每學年要進行1次家訪,條件不具備的要與家長單獨進行1次家校合作育人面談。

2.加強家長教育。分析家庭教育、家長成才觀念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有的放矢,加強教育引導。加強家長學校建設,學校每年至少為家長提供4次8課時的免費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和2次普惠性公益諮詢服務,重點宣傳普及教育知識,引導家長尊重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規律,形成正確的成才觀。引導家長理性看待校外輔導培訓的作用,不盲目攀比。

三、工作步驟

(一)安排部署(2018年5月底前)。各區縣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組織、推進和監督機制,層層安排部署。各區縣工作方案要於5月底前將報市教育局。

(二)排查摸底(2018年5月底前)。以區縣為單位,開展摸底排查工作,彙總統計中小學校課程設置、教學計劃、考試計劃情況,並督促做好公示公開。統計課後服務開展情況、中小學生參加校外輔導培訓的情況、所有面向普通中小學生開展各類校外培訓機構的基本情況等,作為規範治理的基礎性數據,統計彙總表於5月底前報市教育局。

(三)專項治理(2018年5月至10月)。各區縣要按照“邊摸排、邊治理”的原則,開展專項行動。階段性治理情況請各區縣於每月底前報市教育局。

(四)督查提升(2018年11月前)。對專項行動以適當方式進行督促和檢查,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安排部署下一階段工作。市教育局將會同有關部門適時進行督查。各區縣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外負擔的經驗做法,及時報市教育局,工作總結要於11月底前報市教育局。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強工作領導。各區縣要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逐級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門牽頭,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商、行政執法等部門共同參與的部門協調機制,周密部署, 全面做好組織實施工作,要及時研究解決專項行動中的重點難點問題,跟蹤、督查各項工作措施落實情況,鞏固工作成果。

(二)明確責任分工。

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中小學校教育教學規範管理、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許可、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規範、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治理、中小學校課後服務指導、家校合作共育等工作。

公安部門。配合做好校外培訓機構違規辦學行為和無證校外培訓機構的查處等工作。

民政部門。配合做好校外培訓機構的摸排、非營利性校外培訓機構管理規範等工作;負責查處民政部門登記的培訓機構超範圍開展業務經營等工作。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查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准設立的培訓機構超範圍開展業務經營等工作。

工商部門。配合做好校外培訓機構的摸排、營利性校外培訓機構監管規範工作;配合許可部門查處工商部門登記的校外培訓機構超範圍經營等工作。

行政執法部門。負責對校外培訓機構違規辦學行為進行依法查處。

(三)堅持標本兼治。治理中小學生校外過重的課業負擔,需要學校與家庭、社會通力合作,要切實加強中小學教育教學改革,著力提高中小學教育教學質量,全面提高家校合作共育的水平和質量。

(四)強化責任追究。治理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過重問題,需要規範中小學辦學行為與規範中小學校外培訓班一起抓,對中小學違規辦學行為和中小學校外培訓班違規辦班行為,要依法依紀嚴肅查處、嚴厲問責。

(五)加強宣傳引導。各區縣要廣泛宣傳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統一思想共識,營造良好輿論氛圍。要充分利用媒體等多種渠道宣傳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市、區縣要將規範學校辦學行為和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納入綜合評估內容,及時公佈評估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聯繫人:

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 焦恩科 0633-8771917

市教育局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鄭照良0633-8775335

市教育局信訪監察科:徐衍波 0633-8779313

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三大隊:秦玉學 0633-7997288

市民政局民間組織管理局:曹現營 0633-8816127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業能力建設科:趙鵬 0633-8866019

市工商局企業註冊局監管科:陳偉宏 0633-8816057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舉報投訴與信息監控科:史俊傑 0633-871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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