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襄公(交)送字[2018]第006号
下列当事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规定,我单位已告知下列当事人有陈述、申辩或听证权利。下列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听证告知限期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或听证权利,视为放弃此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规定,我单位已对下列当事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现予以公告送达。下列当事人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我单位(襄阳市樊城区前进路32号,电话:0710-3238110)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后视为送达。如不服我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可在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襄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6月14日
现将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公布如下:
张永波 4206241976****3338
刘 易 4206241985****3698
金志修 4206211976****8731
冯全胜 4206211991****633X
舒小红 4206241975****0069
胡广华 4206211972****381X
王成海 4206251954****1532
文旭东 4206251996****009X
陈兴旺 4206251990****2776
任 雨 4206251990****0013
沈洪喜 4206251970****5018
冯顺丽 4206251972****0087
刘忠奎 4206251967****2770
黄 涛 4206251981****5311
杨韶华 4206011968****351X
严正兵 4206251974****4413
胡春群 4206251963****4014
靳志成 4206251964****4411
周国勇 4206251991****6515
END
审核:马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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