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機制合規管控—大力推進合規管理體系建設

強機制合規管控—大力推進合規管理體系建設

一、 順應全面依法合規的新形勢

在我國經濟發展的新常態下,促進現代金融及相關服務業的健康發展,是經濟社會有效的風險管理和保障。同時,經濟社會的轉型發展不斷升級,法律環境、監管要求和執法手段不斷完善,使得金融行業特別是基金銷售領域的運行不斷規範。從《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內部控制指導意見》、《證券投資基金銷售適用性指導意見》到《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及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保監會出臺的《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依法、全面的監管理念逐漸深入人心,把好基金銷售行業合規第一道關,建立基金銷售合規體系對於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規範基金銷售行為、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二、 建立全面的合規經營體系

在各監管部門日益重視合規管理的形勢下,依法合規經營能力將成為基金銷售公司的核心競爭力,這也對基金銷售公司的合規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海銀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下稱“海銀基金”)自2013年成立之始,就積極響應監管的各項合規管理政策,以“制度為基 合規固業”為主旨,以合規部為主體積極推動全面的合規管理體系的建設。

1. 持續加強制度體系建設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內部控制指導意見》等相關法律法規,海銀基金積極構建全方位的制度管理體系,並根據內部管理需求,不斷完善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同時推動各項制度的上行下達,從而推動各制度的有效執行。

2. 構建全面的適當性管理體系

就《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與《基金募集機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指引(試行)》的要求,合規部制定全面且適應公司內部管理特點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業務方案,建立全面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體系。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系統實際運行過程中,對建立了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系統的全流程管理,確保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工作在遵從監管規則的基礎上有序運行,並推動業務高效開展。

3. 推動各層級合規文化建設

三、 持續推動合規管理體系的全方位建設

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基於海銀基金合規為本的經營原則,合規部將持續推進全面合規體系建設,堅決破除各方面的工作障礙,穩紮穩打地落實各項合規任務。根據既定的工作規劃,合規部將銳意進取、不斷創新,為優化與完善海銀基金合規管理、防控各類合規風險繼續努力,持續推動合規管理體系的全方位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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