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吃喝、收受红包……泸州又有6人遭了

今日,泸州纪委监委公布6起违法八项规定案例,有收受红包的、有公款吃喝的、有违规操办宴席的、还有违规发放补助的,这6起案例都被实名通报。

公款吃喝、收受红包……泸州又有6人遭了

1、江阳区医保局财务审计股股长庞周园收受红包礼品问题。2015年至2017年端午、中秋、春节等期间,时任区医保局管理股股长、审计稽核监督一股股长庞周园多次收受3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红包、礼品共计价值2.7万元。2018年5月,庞周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全部予以收缴。

2、纳溪区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陶勇、副大队长刘涛借培训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7月,陶勇、刘涛在青海省西宁市参加培训期间,擅自改变培训行程,游览观光西藏布达拉宫等景点,违规公款报销费用共计1.6万余元。二人主动交代违纪问题,积极配合调查。2018年2月,陶勇、刘涛分别受到警告处分。责令退回违规公款报销的费用。

4、合江县大桥镇旭照村党支部书记赵国祥违规操办宴席问题。2017年2月,赵国祥未经申报,借春节之机操办“年酒”和生日宴,收受贫困户及社长礼金1100元。2017年9月,赵国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已全部清退。

5、龙马潭区双加镇中伙铺村违规发放补助问题。

2016年1月,时任中伙铺村党支部书记施大兴、村主任肖运辉等村干部擅自提高通讯费补助标准、自定交通补助;2016年10月,周焰兵任中伙铺村党支部书记,在明知违规的情况下,仍沿用施大兴等人自定的通讯和交通补助标准,并签字审批发放。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中伙铺村利用村办公经费和部分专项经费向村干部违规发放通讯及交通补助共计1.71万元。2018年5月,施大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焰兵、肖运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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