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省明令禁止,“藥房託管”還能走多遠?

又一省明令禁止,“藥房託管”還能走多遠?

藥房託管頻被多地叫停

此前,北京、上海、廣東等省市也已明確禁止、清理藥房託管。雖非第一,但湖北作為全國醫藥市場“開拓者”,曾是唯一一個出臺藥房託管政策的省份,引發業內震動。

不過,藥房託管一直是醫藥行業的焦點,藥房託管模式建立之初為了改善老百姓“看病難、看病貴”的難題,解決“以藥養醫”的弊端。早在2001年,就出現了首個關於藥房託管的探索案例,發展出“三九模式”,“蕪湖模式”,“南京模式”等多種託管模式。

這些藥房託管模式,最初是我國試行醫藥分開的典型,在一定區域和階段內,三種模式都取得了一定的運行成效,但也暴露出侷限性,並未實現遏制藥價虛高的政策初衷,甚至背道而馳。

針對這一現狀,全國各地先後發佈“禁令”,2016年8月,青海省衛計委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醫療機構科室管理和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嚴禁醫療機構進行藥房託管或承包”。

2017年12月,山東省政府發佈《山東省“十三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明確表示將“完善藥品配送企業管理辦法,加強藥品配送行為監管,防止獨家配送、壟斷經營,嚴禁網下采購配送藥品。”

2018年5月,北京市衛生計生委、北京市中醫管理局發佈《關於推進和規範衛生計生系統行風建設管理的通知》,要清理藥房託管。

2018年6月,上海市衛計委發佈《關於本市醫療機構進一步加強藥事管理推動藥學服務轉型發展的通知》,指出:公立醫療機構在進行藥房供應鏈優化過程中,須審慎設定與醫藥企業的合作模式,不應與有關企業開展藥房“託管”或類似業務合作,防範合作可能帶來的法律和政策風險。

“藥房託管”亂象叢生成腐敗重災區

可以預見,隨著藥品市場機制不斷完善,“藥房託管”之路將會越來越難走。

參考文獻:

①上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官網:關於本市醫療機構進一步加強藥事管理推動藥學服務轉型發展的通知,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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