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戶被凍結名單入失信 藏身十餘年的老賴現身還款

“我最近做生意急需錢,去銀行發現賬戶都被凍結了,想去辦貸款,又因上了“黑名單”被拒,出行也不方便,我現在很後悔,想趕緊把錢還了,麻煩法院幫我做工作。”6月7日,一位神色匆匆的男子來到和縣法院鄭蒲港新區法庭,懊惱不已,請求法院撤下他的失信名單,解除對其銀行賬戶的凍結。

原來,此人便是失蹤十餘年的被執行人江某。申請人陳某原在福州市某菜市場經營一豆腐攤位,後於2003年12月將該攤位及貨品以42200元的價格轉讓給被執行人江某,江某一次性給付22000元,尚欠20000元出具欠條一張,陳某多次催要無果遂訴至法院。2004年8月2日,和縣法院依法判決江某於判決生效後三日內給付所欠陳某的20000元欠款。後江某拒不履行義務,2005年9月7日,陳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然而此時的江某早已躲避外出,無法確定其蹤跡,讓人焦心的是,法官發現江某名下確無財產可供執行,導致案件進入僵局,在徵得申請人陳某的同意後,法院終結了本次執行程序。

2018年4月4日,陳某再次來到和縣法院,申請恢復強制執行。執行人員通過全國法院執行查控系統查詢到江某在銀行有幾千元的存款,隨即予以網上凍結,同時將江某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不久,江某便趕來法院請求還錢。最終,在執行人員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被執行人江某於6月7日將20000元欠款及730元執行費如數打至法院賬戶,至此,長達十餘年的積案終於圓滿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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