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告訴你,“醉駕入刑”七年帶來哪些變化?

大數據告訴你,“醉駕入刑”七年帶來哪些變化?

大數據告訴你,“醉駕入刑”七年帶來哪些變化?

今年是實行“醉駕入刑”的第七年。2011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實施,其中規定:當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毫克/100毫升時判定為醉酒駕駛,醉酒駕駛作為危險駕駛罪將會被追究駕駛人刑事責任。

7年來,交管部門依法查處酒駕、醉駕,對交通違法行為嚴查狠打,築牢交通安全防線。

名人酒駕被罰事件曝光

2011年5月9日晚,著名音樂人高曉松在北京市東城區駕車發生追尾事故,造成4車連撞,4人受傷。據警方血檢,他的血液中酒精含量達醉駕標準3倍。5月10日16時15分,高曉松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事拘留。

2011年5月17日,高曉松醉駕案在北京市東城區法院開審。高曉松因危險駕駛罪被判拘役6個月,罰款4000元人民幣。

同樣因醉駕被拘役的還有央視前主持人郎永淳。2017年10月5日22時40分許,郎永淳駕駛小型越野客車,在北京市朝陽區西大望路八王墳路口發生交通事故。經交管部門對其進行酒精檢測,發現其血液內酒精含量為207.9毫克/100毫升。經公安機關認定,郎永淳負事故全部責任。

2017年10月6日,郎永淳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依法刑事拘留。10月16日,郎永淳被移送檢察機關。2017年11月3日,郎永淳危險駕駛案一審宣判,郎永淳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3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

此前,演員王志文也因酒駕被查。2012年10月25日23時50分,上海長寧警方在虹許路靠近老外街進行酒後駕車例行檢查時,查獲一名酒後駕車男子。經核查,該男子為演員王志文。血液檢測結果顯示,王志文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酒後駕駛引發事故數下降

在一般交通事故方面,“醉駕入刑”前的五年,即2006年5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全國年均因酒駕、醉駕導致交通事故6542起,造成2756人死亡、7090人受傷;“醉駕入刑”後的2011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全國年均因酒駕、醉駕導致交通事故5962起,造成2378人死亡、5827人受傷,較“醉駕入刑”前的五年分別下降8.9%、13.7%、17.8%。

在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方面,2006年5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全國年均因酒駕、醉駕導致較大以上交通事故60起,造成217人死亡、91人受傷;2011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全國年均因酒駕、醉駕導致較大以上交通事故51起,造成191人死亡、61人受傷,較“醉駕入刑”前的五年分別下降15.3%、12.1%、33.3%。

各地整治工作亮點紛呈

公安部交管局相關負責人稱,一是保持常態嚴管嚴查。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將查處酒駕作為日常執法重點,定點整治和滾動巡邏相結合,每天組織警力開展酒駕夜查行動。

二是集中開展整治。浙江、福建、貴州等地定期組織全省統一行動,加強區域聯動,形成整治聲勢,擴大震懾效果。山西、遼寧、河南等地不定期組織全省異地用警,跨區域作戰,有效減少執法干擾。

三是加大農村整治力度。重慶、貴州、甘肅等地組織執法小分隊、緝查小組等專業力量,充分發揮農村“兩站”“兩員”作用,加大對農村地區酒駕、醉駕整治、勸導、舉報力度。

四是加強警種聯動。福建、江西、廣東等地聯合治安、巡警、特警開展聯動執法行動,對阻礙民警執行公務、暴力抗法的案件快速處置、嚴厲打擊。

五是密切公檢法協作。內蒙古、安徽、四川等地積極協調法院、檢察院,推動建立完善快偵快訴快審機制,有效提高辦案效率和質量。

六是深化科技應用。黑龍江、山東、湖南等地試點推廣“智能化酒駕檢測系統”,現場即測、即讀、即報呼氣酒精檢測數值,並實時傳輸存儲,進一步規範執法行為。

治理酒駕樹立法治樣板

公安部交管局相關負責人稱,一是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穩定向好。公安機關堅持以整治酒駕、醉駕帶動違法行為整治,有力維護了道路交通秩序,推動了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穩定向好。2011年至2017年,在機動車、駕駛人數量分別增長49.6%、80.6%的情況下,事故起數、傷亡人數分別下降3.7%、8.8%。

二是部分地區酒駕、醉駕數量開始下降。近年來公安機關始終堅持對酒駕、醉駕零容忍、嚴執法,抓住關鍵地區、時段、路段,從大城市向中小城市、由城市向農村延伸,不間斷開展全國性、區域性整治,檢查覆蓋面不斷擴大、力度不斷提升,查處量也隨之上升。2011年至2017年全國酒駕、醉駕查處量分別增加3倍、38倍。上海、浙江、重慶等地多年來保持查處酒駕、醉駕力度不減,近兩年酒駕、醉駕案件開始呈下降趨勢,上海2016年比2015年下降43.7%,浙江、重慶2017年比2016年分別下降17.3%、14.3%。

三是酒後拒駕深入人心。酒駕之治推動了國民安全意識和法治意識的提升,尊重生命、酒後拒駕代駕的觀念逐步深入人心。據不完全統計,2011年5月至2016年,全國共有酒後代駕訂單4.34億單,其中僅2016年就產生2.16億單。

四是樹立了法治樣板。各地整治酒駕、醉駕堅持嚴格公正規範文明執法,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觸犯法律就依法查處,樹立法律權威,維護法律尊嚴,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強執法公信力,得到了各級黨委政府的有力支持,受到了人民群眾的普遍認可和稱讚,被媒體譽為法治中國的成功範例和法治樣板。

“醉駕入刑”實施七年成效顯著

專家評析稱

一種成功改變行為方式的執法模式

對話人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餘凌雲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交通管理學院副教授 丁立民

《法制日報》實習生張新妍

疏堵結合治理酒駕

2011年5月1日,修訂後的刑法施行,其中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危險駕駛罪是指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應該如何評價“醉駕入刑”七年來的實施效果?

餘凌雲

實施效果非常好,可以說是一種成功的改變人的行為方式的執法模式。因為我們都知道中國人有酒文化,喝酒以後開車這個問題就比較突出,所以在以往每年的交通事故原因裡,酒後駕車都是居於前五位的,是引發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必須對醉駕進行強力干預和制裁。通過“醉駕入刑”,包括提高執法力度,讓違法犯罪成本加大了。總之,我對“醉駕入刑”的執法成效的評價是積極的,我們曾經和世界衛生組織合作在大連和蘇州做過“醉駕入刑”以後成效的評估,感覺效果是非常明顯的。

酒文化的確一直存在,“醉駕入刑”實施七年來,人們在思想觀念層面發生了哪些變化?

餘凌雲

鑑於“醉駕入刑”七年來取得的良好效果,可以從中總結出哪些成功的經驗?

餘凌雲

形成了一種治理模式,提高了違法成本。最重要的是通過大力宣傳加上不間斷強有力的高壓執法,然後全社會共同治理疏堵結合。堵就是執法,疏就是通過法律規則的變化促進代駕行業的誕生、發展。

隨機檢查形成震懾

從目前情況來看,“醉駕入刑”實施七年之後,還存在哪些問題有待進一步改進?

餘凌雲

從這幾年我們觀察統計到的情況來看,“醉駕入刑”以後,真正的酒後駕車現象已經大幅度減少。隨著執法不斷延伸,我們開始比較關注農村的酒後駕車問題。可能從數據上看,酒後駕車的案件並沒有大幅度地減少,但實際上是我們執法延伸了。以前比較關注的是城區,現在城區治理好了,就把執法力量往郊區、郊縣、農村延伸。以前總覺得農村路上沒什麼交警,所以騎摩托車喝酒的現象在農村比較多,現在把執法力量向郊區、郊縣、農村延展,這樣的話就能真正克服這一頑疾。

目前,醉駕檢測還不能面面俱到,有些人可能也抱著僥倖心理認為“這段路沒有交警”,對於加強醉駕檢測還需要做哪些工作?

餘凌雲

不需要特別去加強檢測監督,每個人都應該自覺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否則,等於是拿自己的生命和他人的生命開玩笑。酒後不開車本身就是法律規定,每個人都有遵守法律的義務,這是首先需要明確的一點。在此基礎之上,警察通過執法給人們形成一定威懾,這樣形成的威懾往往是一種隨機處罰,就是不定期、不定路段、不定時間地檢測醉駕,有點像突擊檢查。對於潛在違法者而言,通常都會感到懼怕,感覺醉駕的法律風險還是很大的。

丁立民

這個問題的確存在。雖然警力有限,但是交管部門一直本著對道路交通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交警對加班加點已經習以為常。由於查處醉駕執法只能在現場處理,根據執法規範還必須多個警察一起共同完成查處醉駕執法的工作。另外,在城市裡有大量路段,儘管隨機執法的確有一定的威懾力,但同時也無法兼顧到所有路段,所以總會有一些死角或盲點。目前,在對醉駕的執法監控力度上,還存在一定的地區差異,我們在之前的調查中也瞭解到了這一點。

根據國內外酒駕執法經驗來看,還是應該隨機執法,包括路段、時間的選擇都要隨機,不能讓人摸清規律;有些地方我覺得還可以採取異地執法的方法。針對執法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警察也要加強自身的安全防護;加強對社會的廣泛宣傳教育,包括對飯店、娛樂場所的宣傳,落實企業和單位的交通安全責任制。

大數據告訴你,“醉駕入刑”七年帶來哪些變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