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的使用壽命是50到60年,房子產權是七十年,如果房子住不到70年怎麼辦?

久遇久欲久愈

1.拆了重新蓋。磚混的50年,混凝土的60年,到時房子可以拆了,重新建,這個壽命是按折舊年限算的。事實上到時候要不要拆,根據房子實際使用情況,建國初期建的磚混結構到現在還在用的也不少。

不住可以賣,或者租。


2.7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權,土地是國家的,我們花錢買的是土地使用權70年+房屋所有權永久,可繼承買賣,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可以續期,交土地出讓金,到現在還沒有收的。目前國內有些地方有到期的,就是自動續期,不交土地出讓金,不變土地性質,可自由交易。相關法律正在研究中。


設計好好

先糾正一下題主的題目,70年產權指的是土地所有權,而不是產權。其次,雖然建國後中國商品房歷史不到40年,還沒有出現土地所有權到期的問題,但即使到了70年,所有權是會自動延續的,不用擔心房子會被收回去。

其次說到水泥使用壽命只有50年左右,害怕不到70年房子就埸了,更是杞人憂天。先看看一看美國紐約的摩天大樓:

這是美國的克萊斯勒大廈,建於1926年—1931年,建成已87年。

這是帝國大廈,也是建於1931年。

這是伍爾沃斯大樓,建於1913年,至今已105年。

這只是現代混凝土發明後,美國紐約部分知名而古老的摩天大樓。實際上,這些摩天大樓至今也沒有任何倒塌的跡象,依然十分堅挺地矗立在紐約市中心。當然,還有許多年代久遠的混凝土大壩、公路、橋樑、高樓,依然十分牢固地使用。據稱,中國的三峽大壩的計劃使用壽命可達500年以上,有可能是上千年。

所以說,題主的擔心是多餘的,當然有一個例外,就是你住的房子是豆腐渣工程,那不用說50年,有可能15年就成為危房。

還有一個情況,就是你的房子可能住不到30年,政府就開始搞舊城改造了,到時又可以住新房,還可能拆遷致富。


華哥雜談

事實上這個問題屬於杞人憂天,畢竟很少有人會在一套房子裡住70年的時間,因為房子的產權是從開發商拿地的那一刻算起的,到哪開發商在拿地之後還會經過一段時間的規劃才會開工,等到房子蓋好了怎麼也要花個五六年時間,有的甚至要花十幾年,所以根本就不用擔心會因為水泥使用壽命到期而出現問題。

而且就算真的等到了水泥的使用期限到期其實也不用擔心,畢竟你還可以對房子進行翻新大修,因為雖然房子產權是有70年的產權期限的,但這只是房子所在的土地使用年限,房子的使用期限是沒有年限限制的,只要繼續繳納出入使用金那麼房子依舊是你的,

另外一方面我國還有拆遷政策的存在,一般房子只要使用了40年左右就會面臨拆遷改造的問題,這個時候你還可以趁機大賺一筆,相信遇到這種事情大家不僅不會擔心反而還會很開心房子的居住年限的到期。


樓盤網

感謝有機會回答這個問題,這個問題需要拆開來回答。

水泥使用壽命不等於房子使用壽命

水泥的使用壽命是50到60年沒錯,但是這不等於房子到50、60年之後就塌了,不能住了。其實現在商品房都是鋼筋混凝土結構,只要主要框架不動居住100年甚至更久都沒有問題的,所以不要考慮房子質量問題。簡單的例子就是民國時候的房子現在還有呢,你說就不能用了?在一些城市不還是在使用這些民國時候的房屋辦公或者居住嗎?當時的房子都能撐這麼久,現在建築技術這麼發達,放心50到60年房子也不會出問題的。

產權到期後怎麼辦?土地年限不等於房子年限

我國住宅商品房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這指的是土地使用年限,不是房子使用年限。按照目前物權法規定,產權到期自動續期。目前還沒有具體的政策下來,但是有些地區已經開始出現這些問題,有不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有繳納的但是很少只有幾萬塊錢。但是有一點要注意,我國物權法規定尊重私人財產,你的房屋是你的,土地是國家的。70年到期後,你不自動續期也沒有人敢去拆你的房屋(拆遷的話肯定有拆遷補償),主要問題是產權到期後你要買賣房屋的時候是需要補充土地出讓金的。所以,如果居住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綜上,不要考慮這些問題了。商品房買了之後肯定是你的,沒有你的同意沒有人敢去拆你的房屋,哪怕政府也不行。歡迎各位留言或者關注。


勇勇雜談壹貳叄

這是多餘的擔心,建築學上說的50年壽命並不是指自然老化,而是根據地理位置,自然環境,颱風地震等發生頻率等計算的基礎壽命。如果不考慮這些因素,合格的建築自然老化,你可以住上幾輩子。我們看到的損壞基本都是人為因素,就是所謂的豆腐渣工程。常出現的問題是使用了不合格原材料,比如說含氯較高的海沙,達不到標號的水泥,不按設計施工,偷工減料,保護層厚度不足,造成內部鋼筋過早被腐蝕等。合格的鋼筋水泥自然壽命遠遠超出你的想象。

砼框架剪力牆高層住宅的平均壽命是300年以上,砼框架多層住宅的平均壽命是1000年以上,砼框架別墅的平均壽命是10000年以上。驚呆了嗎!但這是事實。

建築設計中大多設計標準參考了颱風和地震頻度和強度,按照五十年一遇的頻率設計,入過幾年你就遇上百年不遇的大地震,那你的建築連十年的壽命也沒有,如果一半年也沒遇到,而且工程質量過關,一點問題都沒有。

上海音樂廳建成於1930年,在建完七十二年後的2002年,從原址向南平移100米。整體結構完整,據說還能使用百年。1930年在技術上比現在要差很多,但是建築仍能保持完好如初。而且可以達到整體平移的強度,以我們現代的技術和施工水平,如果按照設計嚴謹操作,應該遠超過上海音樂廳。

所以你要擔心的是工程質量和特殊的災難,完全不必為鋼筋水泥的自然壽命擔心。混凝土的抗自然老化強度,高過一般的岩石,如果保護層夠厚,鋼筋的腐蝕也不會發生,局部的問題可以通過技術手段補救,只要不遇上大的自然災害,你的房子完全可以達到百年以上的使用壽命。

不同地區,房子的設計相差是很大的,我去過南方的少地震區,看到他們建房,我的心裡都打顫,這樣的房子也能住?我家在唐山,是地震多發地區,不用說大型建築,即便是隻有一層的普通自建的磚混民房,都有堅固的地梁和地腳水泥樁基。地上部分角柱、上圈樑、鋼筋水泥澆築的房頂,完全可以抵抗七級地震而主體結構不會散架。如果不遇到特殊的地質災害,三百年都不是大問題。


山野論史

我先糾正一下,水泥使用壽命是50多年不對的,其實你想說的房子的結構設計年限是50年,對嗎?而橋樑建造也是用水泥,它設計年限是一般是100年。

開發商拿地的那一天起70年的土地產權就開始計算了,等你入住的那一刻你最多剩60多的產權了,坑吧,房子本身永久是你的,但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而且照著現在住宅的鋼筋混凝土老化程度。到45年肯定就要拆,人家結構設計本身年限是50年,就是說,這50年內我保你結構是安全的,超過了其結構承載力由於鋼筋鏽蝕混凝土老化沒有了,就成危房了,所以到了結構年限就拆,土地的年限接著買,就是續租。

再給你算個賬,比如二三線城市,你花100萬買的房子,其中50萬是租70年地的租金,其中,30%是你房子本身的成本,10%是規費,最後的10%是開放商的利潤


一級建造師廢寢哥

你好,嗨住租房來回答這個問題。

商品房產權是70年,而水泥的使用壽命大概就在50年左右,這確實與我們的房子產權有矛盾,不過我們所說的水泥使用壽命在50年左右,這個是在一定條件下成立的,而現實生活中很多的物品都是在預估的壽命期到了之後經過評估合格後仍可以繼續使用的,只要確保安全的前提下。

一、水泥使用壽命50年左右,並不說50年後房子就倒了

可能我們大家都認為,這個水泥就跟電池的壽命一樣,就是說電池沒電了,也就報廢了,但是我們要知道水泥的由來和我們房屋的構成。是的,鋼筋的使用年限可能在30年左右,而水泥呢是在50年左右,但是我們的房子是鋼筋加水泥做起來的,不是水泥、鋼筋分開做的。

鋼筋水泥一起做,一起澆築,鋼筋會受到水泥的保護,二者相輔相成,其房屋的使用壽命都是經過設計院等核算過得出的,就目前的商品房來說,只要開發商沒有偷工減料,那麼房子的使用年限在70年是沒有問題的!

所以說,大家可能都認為,水泥使用壽命才在50-60年,而我們的商品房是70年,時間對不上!其實是沒問題的。


二、開發商現在都是質量終身責任制

沒錯,為了避免很多開發商在施工過程中偷工減料,未盡職盡責把關到位,防止今後房屋出現安全質量結構性風險,現在都是由開發商履行房屋質量終身責任制!這樣實施也是要求開發商在建設房屋的過程中,做好監督把控,確保建築本體結構安全性能良好,防止今後發生質量安全結構性事故事件!


三、商品房居住70年沒問題

開發商在開發建設前,都必須要把商品房的建設設計方案報到相關的機構去審核,審批通過後才可以開工建設。在房屋設計受力計算中以及房屋使用年限都有明確的計算,基本上許多的房屋設計使用年限都會遠遠超過70年,以確保房屋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結構性的安全、質量問題。


所以說,商品房居住70年沒問題,不用擔心,除非開發商質量把關不嚴,才有可能會出現房屋使用年限縮短,這個完全就是開發商的責任和原因!

因此,水泥的使用壽命是50到60年,房子產權是七十年,房子是肯定可以居住到70年的,居住不到70年的前提是不成立的!

商品房價格越來越貴,很多在外打拼的年輕人都沒有能力承擔得起購房的重任,其實我們換個角度想一想,租房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為什麼一定要買房呢,只要大家的居住環境、福利一樣,租房比買房還便捷、輕鬆呢,不過租房也要找一個可靠的平臺,嗨住租房-全城房源,一網打盡,房源多,房源真。


嗨住租房

據我所知,現代建築理論壽命都不到七十年。磚混的不過40年左右,鋼混的高一些,但也不到七十年。先說一下房屋壽命問題,其實理論壽命不等於實際壽命。原因就是人們在居住期間不斷對其進行維護修繕,否則巳經幾百年的古建築絕對挺不到今天。就是說房屋實際壽命可能大於理論壽命。再說產權問題,原來回答這類問題時我就強調過,所謂產權期限是土地法規定的土地使用權期限,即商業用地40年,工業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實際執行中還有一種情況,即商住兩用地_就是底層為商業用房,上部是住宅,不知原國土資源部是否有規定,我在國內一些地方看到是土地使用期為50年。而關於個人購買的住房,沒有仼何法律法規規定了產權年限。以上是有關書本文件法律上的說法,應該是無誤的。那麼回到問題來,您問住不到70年怎麼辦,我們排除其他一切可能,只討論這房子一直住下去的問題。首先要肯定,房子在使用過程中是要不斷維護整修的,這些費用就體現在我們交的物業費中,按規定物業費要按一定比例提取修理基金,負責公共部分的維修,比如天台,外牆等。而每個住戶內部的修繕,肯定住戶自己要打理的,比如更換門窗等。這些足以保證大家正常居住。但所有這些不足以保證建築物長久存在,比如承重部分出了問題,這是最大問題。那麼該建築就成了危房,不能住人。這時找開發商,可能不現實。那麼出面的應該是政府,開展危房改造。至於誰出錢或按什麼比例分攤,是異地安置還是就地改建等等具體問題還需將來出現類似問題時立法解決,現在沒人能說清楚。反之還有另一種情況,就是土地使用期到了,可地上建築物仍可使用,這時怎麼辦?由於土地制度改革等都是近三十年的事,實踐中還沒遇到此類問題,所以也沒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估計解決辦法是續交土地出讓金,或政府給予房屋殘值補償土地重新收歸國有。後一部分回答是個人看法,沒有法律依據,所以對了錯了還請諒解,謝謝。


長金老者

題主提的這個問題,腦洞何其大呀!

淡定淡定,只要房子還是你的,出了問題修唄……

1、農村房屋出現問題自行修繕



普法君在農村老家的房子,早就遇到類似問題嘍。

我家有套房子是爺爺輩就開始住了,那種農村磚混結構房大家都知道,風吹日曬久了肯定會有漏風漏雨的地方,沒事,哪裡漏修哪裡唄。

我家那祖屋,早的時候是麥稈屋,後來被麻雀掏、大風吹、大雨淋的,麥秸逐漸落了不少,房子就開始漏水了,那我們後來就換成瓦房。問題解決了繼續住人就是。

農村房子是集體所有,想當年房屋確權不是那麼明晰,農民擁有永久居住權,只要你還活著一口氣那就住就是,一直住下去吧……

現在農村房子,也開始使用大量水泥預製板建造,但使用出現問題時,依然是哪裡出毛病補哪裡,不存在的。

2、城市商品房使用權自動續期

我國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按照現行法律規定,期滿自動續期,理論上說,也可以無限期住下去。



問題來了,如果水泥使用壽命到了,房屋產權未到期該咋辦?

我覺得題主提這個問題腦洞太大,水泥使用年限到了就要垮掉嗎?

照你這麼說,中國的三峽大壩、美國的胡佛大壩,是不是都要垮掉了?

各國建設的防核設施、防空洞是不是都要坍塌了?

題主沒見過原汁原味的古村落、古鎮、古寺廟等古嗎?木頭房子、泥巴屋都可以幾十年、幾百年不垮,你擔心個啥?



可以這樣說,現在的商品房,即便到了60年也不會垮掉的,別操那個沒用的心了。

還有,當你居住的樓房岌岌可危之時,物業方、街道自會有辦法解決,比如:原拆原建、異地另建等,你擔心個啥呢……


普了次法

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了解建築設計年限和建築使用壽命之間的關係 。任何一個合格建築的設計與施工都是有國家標準的, 根據國標《建築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


(GB50068-2001)的規定: 普通房屋和構築物的使用年限為50年。

其規定是:結構在規定使用年限內應滿足下列功能要求:

1 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時,能承受可能出現的各種作用;

2 在正常使用時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

3在正常維護下具有足夠的耐久性能;

4 在設計規定的偶然事件發生時及發生後,任能保持必要的整體穩定性。(這裡的偶然事件可以是指地震、颱風等等,不包括人為過失)。

這就意味著建築達到使用年限後,不代表建築壽命的終結。 因為結構設計的各種參數是按照概率理論提出的。當結構的使用年限超過使用年限後,結構失效概率可能較設計值增大。也就是說結構不會立刻倒塌,但可能需要維修,減小其失效的概率。

總結下: 建築50年之前壞的就有問題,50~70年或更長時間後,要保證結構的絕對安全,誰也做不到,只是需通過維修來減小結構失效的概率。當然了,在這期間出現的維修費用由誰來承擔,這是個問題,國家沒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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