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同意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

国务院日前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 国务院方面表示,原则同意商务部提出的《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同意在北京、天津、上海、海南、深圳、哈尔滨、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成都、苏州、威海和河北雄安新区、重庆两江新区、贵州贵安新区、陕西西咸新区等省市(区域)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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