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TF16949:2016倉庫及產品防護管理程序

1.目的

對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進行有效管理。

2.適用範圍

2.1原材料進出、貯存的過程管理;

2.2需要後加工的半成品管理;

2.3成品包裝、入庫、貯存的管理;

2.4.成品出貨過程管理

3.職責

3.1倉庫;負責原材料入庫、貯存的防護;

3.2 IQC負責原材料和外協廠來料檢驗;

3.2 生產部:負責原材料領用和在製品的防護;

3.3 OQC:負責成品出貨檢驗。

4.定義

5.工作程序

5.1原材料進出、貯存和防護

5.1.1倉庫按供應商送貨單對入庫材料的品名、數量、規格進行確認。以及確認入庫原材料包裝是否完好,標識是否齊全。

5.1.2倉庫內必須配置滅火器,保持良好的通風條件。對於儲存化學品的倉庫,防護的管理參照《倉庫管理規範》。

5.1.3所有材料必須放置在待檢區域的卡板上,禁止直接放在地面上或其他區域。

5.1.4來料檢驗完成後檢驗員須恢復原包裝,防止原材料氧化、生鏽。

5.1.5倉庫管理員要對經檢驗合格後入庫的產品進行區分,分類存放,並依照先進先出的原則進行出入庫管理。所有的原材料出入庫除通過ERP系統留下記錄外,應登錄於《物料卡》上;

5.1.6生產部依據生產計劃和生產訂單領用原材料,領用的原材料在生產現場應做好標識;

5.1.7生產訂單完成後,物料員將餘下原材料退回倉庫時,須按維持原包裝並標識規格和數量,退回時間以及原材料的批次號。

5.2半成品的防護

5.2.1公司內機臺之間、車間之間移轉的半成品,應根據產品的特點採取產品之間的隔離措施,避免碰傷。

5.2.2待委外後處理的半成品,作業時按照生產作業指導書作業,防止產品氧化或腐蝕,包裝按照

包裝作業指導書進行包裝,防止運輸路途中的碰撞;

5.2.3待委外後處理的半成品出貨委外前,如果超過15天,應送IQC進行復檢防止半成品氧化;

5.2.3陽極和電鍍好的半成品、成品不能直接用手指接觸,須戴手套進行操作。

5.3成品包裝、入庫、貯存的防護

5.3.1成品包裝按SOP作業,QC須對產品的品質和包裝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進行成品入庫。

5.3.2檢查合格的成品倉管員根據《成品入庫單》接收入庫,並在物料卡上更新入庫日期、數量和庫存結存數量;

5.3.3倉管員應將入庫後成品分類擺放,並根據生產日期對庫存成品按"先進先出"的原則做好準備,日期早的擺放在裡面或下面,日期最近的擺放在外面或上面。

5.4所有材料、半成品、成品堆放時高度均不能超過1.8米,搬運時應輕拿輕放。

5.5成品的保質期和儲存條件

5.5.1我公司產品的保質期,電鍍產品15天,非電鍍產品30天,客戶特殊要求時以客戶要求為準;

5.5.2電鍍過的成品貯存必須保證密封適宜儲存條件,封箱前放乾燥劑;

5.5.2我公司成品儲存的溫溼度標準:溫度5~45℃,溼度RH≦85%,倉庫每日做好記錄;

5.5.3溫溼度超過儲存環境標準時, 無論產品存放時間是否超過15天,均須OQC再次檢驗OK方

可出貨。

5.6成品出貨的防護

5.6.1成品出貨前,對於尾數箱的產品,配貨的倉管員應在包裝容器內添加紙皮或拷貝紙等作為填充物,防止尾數箱的產品在運輸途中產生碰撞;

5.6.2成品上車前用纏繞膜以卡板為單位圍牢固,以防止在運輸途中顛簸造成倒塌。

5.6.3如產品運輸到客戶後,送貨人員如發下產品倒箱,應立即向品質部反饋,必要的時候將倒箱

的產品暫停交貨,業務部負責將暫停交貨的信息知會客戶採購。

6.支持性文件

《先進先出管理辦法》

7.記錄

《溫溼度記錄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