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两户,有意思?

买了二手房,产权证、土地证全办好了,却发现前房主的户口没有迁走。近年来,这样的情况在二手房交易中屡见不鲜。由于公安机关无法强制办理户口迁出,“中招”的买房人不得不经历一个长期、艰难的协调过程。

原房主不迁户口、购买者就无法入户的问题,其实是可以入户的。对此问题,公安局专门出台过补充性文件,规定房屋产权人可以申请单独立户,也就是人们通俗意义上所说的“一房两户”。“这个规定是基于物权法的原则而出的。办理时申请人除正常落户手续外,还要专门提交一份书面说明,写明:我已知晓某某某的户口在房子里,并签字。”这就解决了购房人无法落户的问题。

但单从一本户口本是无法看出该房还有另一本户口本的,因此建议市民一定要谨慎办理,如有疑惑,一定要去派出所查询清楚。因为这其中,有太多风险。最好购房时,在购房合同,清楚要求,原房主是否占用户口,何时迁出,不迁出的违约处罚,学位被占用?(关于学位问题,我在2018年1月12日博文“如何查二手房学位是否被占用”)

A. 产权人虽然落户了,但若子女就学,学校是否认可.

B. 再次买卖时,下家是否能接受,这些都是不确定因素。

C. 而且单独立户就会存在两个户口本,购房人要谨防原房主用户口本办理其他手续,比如再次卖房或是拿去抵押等等,这些都有产生纠纷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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