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指南」人才引進落戶新政——技能型人才落戶

事項名稱

技能型人才

辦理機構

準遷手續:區行政服務中心引進人才聯審窗口

落戶手續:公安分局人口服務管理中心或派出所

諮詢電話

23394772

辦理時間

區行政服務中心:按照各區行政服務中心工作時間要求

公安分局人口服務管理中心:早9:00 -晚17:00

辦理時限

當場辦結

辦理程序

一、符合以下條件,且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的國內外人才(本人承諾),可以來津落戶:

包括:在本市用人單位就業,高等職業院校畢業並工作滿1年,或中等職業學校畢業並工作滿3年,具有高級職業資格、不超過35週歲;具有技師職業資格,不超過40週歲;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不超過50週歲。

二、辦理落戶準遷手續需提供以下材料:

技能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和學歷證書、在津勞動合同或社保繳費憑證。

在本人或配偶名下的產權房落戶的,提供本人或配偶合法房產證明;在單位集體戶落戶的,提供單位集體戶首頁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在市、區人才集體戶落戶的,無需提供人才集體戶相關材料,直接辦理落戶手續。

三、引進人才按照以下程序辦理落戶手續:

本人登錄天津公安民生服務平臺,下載“天津公安”手機移動終端(APP),在線提出落戶申請,公安部門於3個工作日內反饋審核結果。審核通過的,到擬落戶區行政服務中心引進人才聯審窗口辦理準遷手續;無就業單位的來津人才,在中國北方人才市場人才集體戶落戶並存檔,在各區行政服務中心均可辦理準遷手續。在領取準遷證後,回原籍辦理戶口遷出手續,再到各相應公安分局人口服務管理中心或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費用情況

免費辦理

辦理依據

《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教委市審批辦關於印發天津市引進人才落戶實施辦法的通知》(津人社規字〔2018〕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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