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2年時間他借用冒用他人名義造假貸款,挪用617.7萬元養桂魚、螃蟹,嚴重虧損後自首……

6月15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地處湖南的沅江市農村商業銀行(簡稱“沅江農商行”)出現問題,該銀行的客戶經理劉某某利用職務之便,

2年時間借用、冒用他人名義私自制作貸款資料,挪用了617.7萬元用於養殖桂魚、螃蟹和養殖野鴨子等項目,嚴重虧損後自首,給銀行造成鉅額不良貸款。

惊!2年时间他借用冒用他人名义造假贷款,挪用617.7万元养桂鱼、螃蟹,严重亏损后自首……

挪用資金用於養魚、螃蟹和鴨子

法院判決書顯示,擔任沅江市農商行南大支行雙豐分理處客戶經理的劉某某,在2015年2月至2017年6月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借用、冒用他人名義,私自制作貸款資料,違規審批併發放貸款44筆共計671萬元,其中617.7萬元被劉某某本人挪用,用於經營投資與他人合夥養殖桂魚、養殖螃蟹和養殖野鴨子等項目。

沅江農商行股東主要為湖南當地的企業,包括湖南輝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湖南天下洞庭糧油實業有限公司、沅江市虹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湖南旺福投資有限公司、湖南福中福投資有限公司、沅江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湖南安化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業。

農商行在湖南沅江市還算不錯的單位,然而,劉某某卻有著一顆不安分的心,手裡捧著“鐵飯碗”,卻還想在外面投資養殖業賺點大錢。

早在2015年4月29日,劉某某就借用徐某某的名義,私自制作貸款文本資料,隱瞞事實,違規發放貸款20萬元。

劉某某拿到20萬元貸款資金後,私自挪作用於投資與他人合夥養殖桂魚、養殖螃蟹和養殖野鴨子等項目。

後續作案手法幾乎是如法炮製,劉某某在2015年和2017年多次借用或冒用他人名義,違規放貸後私自挪用資金。

即使在去年的2017年,劉某某也幹了7筆類似的“業務”,他的最後一筆發生在2017年7月3日,劉某某借用張某某的名義私自制作貸款文本資料,隱瞞事實,違規發放貸款5萬元。其中2萬元貸款被張某某本人使用,剩餘的3萬元被劉某某私自挪作用,資金還是用於養殖桂魚、養殖螃蟹和養殖野鴨子等項目。

眼看扭虧無望,而挪用資金的窟窿無法彌補,2017年9月11日,劉某某自行到沅江市公安局自首了。

然而,劉某某挪用資金用於投資的桂魚、螃蟹和野鴨子養殖等項目均出現嚴重虧損,導致無法償還貸款資金,全部形成不良貸款。

當地法院認為,劉某某身為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數額巨大且不退還,其行為已構成挪用資金罪。同時,由於劉某某自動投案,認罪態度較好,依法可從輕處罰。

最終,劉某某犯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涉案資金617.7萬元繼續予以追繳,退賠給被害單位沅江市農商行南大分行。

以上這個案件只是農商銀行系統亂象的冰山一角。近日,一起發生在山東某農商行的案件也被披露。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報道,28名儲戶在山東鄒平農商行、博興農商行、濱州市濱城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存款被騙,涉案金額近3億元。

支行行長參與欺詐,涉案近3億

去年有曝出在信託公司辦公大樓買信託產品合同是假的。如今誰又能想到,當面到銀行存錢,銀行現場給出的存單竟也是假!

惊!2年时间他借用冒用他人名义造假贷款,挪用617.7万元养桂鱼、螃蟹,严重亏损后自首……

參與合謀作案的正是銀行“內鬼”,即山東鄒平農商行臺子支行行長段振峰與山東創能石化科技有限公司股東楊玉峰,夥同其他鄒平農商行員工、創能石化股東及中間人等共計11人,偽造金融票證43張、金額近3億元(29894萬元),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涉案款項達26473萬元,目前尚有1.6億元沒有追回。

存入1000萬元,當天領取60萬元貼息

據瞭解,山東農商行系統發生存款不翼而飛案件,不少儲戶是從浙江等地跑過去存款的,他們正是中了額外的高貼息陷阱,成為了“你看中了別人的利息,別人看中的你的本金”的典型受害者。

實際上,早在2014年9月,所謂“貼息存款”業務就被央行、銀監會等部委聯合下文禁止。在《關於加強商業銀行存款偏離度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列出的第一條違規手段,就是“違反規定、擅自提高存款利率或高套利率檔次的高息攬儲吸存”,即“貼息存款”。

而詐騙團伙搬出的正是銀行為了衝量存款考核而進行“貼息存款”,套住了不少千里迢迢跑來存款的浙江儲戶,貼息點數高達6%,即除了定期存款一年的利息外,

只要存入1000萬元,當天就能領取60萬元的貼息,誘惑不可謂不大,不少儲戶是湊份子一起存款。

法院判決書披露,詐騙團伙與銀行等員工共同用假存單方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通過銀行員工廣撒網聯繫儲戶,通過儲戶聯繫朋友等層層聯繫存款人到鄒平農商行臺子支行、博興農商行曹王支行、濱城區渤海五路信用社進行所謂存款。

他們還通過QQ群、網上論壇散佈所謂濱州有貼息存款的信息,所有款項通過以在櫃檯交給存款人假存單的方式,利用銀行的信譽,吸引“存款人”前來辦理“存款”。

據統計,2013年3月至2015年5月兩年多時間,段振峰等人先後在鄒平農商行臺子支行鎮中分理處、博興農商行曹王支行、濱城區渤海五路信用社以“非陽光操作”為名,共計偽造假存單43張,金額29894萬元,吸收28名存款人資金26473萬元,造成存款人實際損失16035.09萬元。

也有例外,其中,有一個存款人楊某,在2013年7月25日博興農商行曹王支行辦理“存款”1000萬元,詐騙團伙將製作的假存單、假存款證明交給該支行的櫃員李麗,李麗將存入的款項轉入段振峰指定的賬戶,並將1000萬元假存單、假存款證明從櫃檯窗口遞給了楊某。

2014年7月到期後,楊某到博興農商行曹王支行“取款”未果,一怒之下,就將博興農商行起訴至法院,為了“滅火”,防止騙局暴露,段振峰、楊玉峰與楊某庭外和解,陸續將該款本息支付給了楊某。

防不勝防的團伙作案

山東濱州的刑事判決書披露,這起騙貸案背後的動機以及作案手法,可謂防不勝防:銀行網點是真的,銀行櫃員是真的,從銀行櫃檯遞出來的存款單和存款證明卻是偽造的。

先來捋一捋涉案的詐騙團伙成員關係。

來自銀行方面的“內鬼”包括:段振峰,2013年1月至案發擔任山東鄒平農商行臺子支行行長;段愛蓮,鄒平農商行退休員工、山東創能石化科技有限公司股東;張寅,鄒平農商行臺子支行職員;李麗,山東博興農商行曹王支行員工。


來自銀行外圍的人包括:

涉案公司山東創能石化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創能石化”)股東、法定代表人楊玉峰,初中文化;劉園園,創能石化股東,初中文化;楊肖,創能石化股東,高中文化;張同軍,創能石化股東,初中文化。王繼祥,個體工商者,初中文化;王鋒,個體工商者,初中文化;李家志,個體工商者,初中文化。

上述11人,儘管有些文化程度並不高,但因為利益關係結成了緊密的同盟,密切分工協作,織起了一張金融詐騙的大網。

這起詐騙案的緣由是,自2011年始,鄒平農商行臺子支行行長段振峰多次為楊玉峰經營的創能石化公司進行融資,欠下鉅額高利借款無法歸還。

為歸還之前借款以及繼續建設創能石化公司,段振峰與楊玉峰商議後決定繼續多方籌集資金,而多方集資的魔爪伸向了廣大無辜的儲戶。

分工密切

2013年春節前後,段振峰、鄒平農商行臺子支行職工張寅經中間人李家志介紹認識劉園園,共謀以中間人帶存款人至指定銀行的指定櫃檯辦理所謂“存款”業務,銀行櫃員將存款人資金轉到特定的賬戶,並

將事先偽造好的假存單等通過銀行櫃檯交予存款人,用款人收到存款後進行貼息。

楊玉峰在明知“非陽光操作”具體模式的情況下,同意吸收存款用於創能石化公司經營使用,並承諾負責支付保證金、轉賬貼息等業務。

隨後,楊玉峰、鄒平農商行退休職工段愛蓮、王繼祥、創能石化股東楊肖等人積極參與“非陽光操作”的具體運作。

具體分工如下:

段振峰、段愛蓮負責聯繫銀行櫃員、貼息、給付好處費等工作;

楊玉峰負責安排楊肖轉賬、支付利息、歸還到期存款等;

劉園園、李家志、王鋒及周某1負責吸收存款戶並帶至銀行辦理業務;

段愛蓮、王繼祥負責偽造假存單等;

楊肖、創能石化股東張同軍負責接送段愛蓮、王繼祥等人至銀行附近偽造假存單、將偽造存單送到銀行、現場應急處置等;

張寅、博興農商行曹王支行員工李麗及李某某、趙某在銀行櫃檯內負責轉移存款、將事先準備好的假存單等從銀行櫃檯交予存款人等。

在這個完美的詐騙網之下,有著高額貼息存款的誘惑,除了山東當地儲戶,遠在千里的浙江“土豪”儲戶也不遠千里跑來存款。最終,兩年多時間,共計偽造偽造金融票證43張,金額共計29894萬元,非法吸收公眾資金26473萬元,現尚有“存款人”16035.09萬元沒有收回。

根據上述違法事實,段振峰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80萬元;楊玉峰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80萬元;段愛蓮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並處罰金50萬元;王繼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40萬元;張寅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20萬元;劉園園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50萬元;王鋒被判處執行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15萬元;楊肖犯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李麗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7萬元;李家志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10萬元;張同軍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8萬元。

對於上述話題,你也有話要說

點擊右下角“寫留言”,發表你的真知灼見吧!

點擊“大拇指”,讓我感受你對我的愛!

惊!2年时间他借用冒用他人名义造假贷款,挪用617.7万元养桂鱼、螃蟹,严重亏损后自首……

戳原文,致敬人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