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嚴厲打擊“騙提騙貸”失信行為

本報訊 近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展查處騙提騙貸住房公積金專項整治行動,共查處失信行為5起,涉及金額76.9萬元。對已造成騙提騙貸住房公積金事實的,該中心限令規定期限內全額退款;對貸款未發放的,終止辦理貸款審批行為,同時將失信人信息列入市公積金中心信用“黑名單”管理,取消其兩年使用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資格。對誤導、參與、協助繳存人騙提騙貸住房公積金的房產中介失信行為在中心門戶網站公開曝光。

近年來,為保障繳存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住房公積金正常管理秩序,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提升服務水平的同時,不斷加強稽核監督職能,通過完善內部控制制度、突出重點檢查、落實稽核成果運用等有效舉措,促進了住房公積金的規範管理。該中心設立了稽核科室由“一把手”親自抓,確保了稽核工作的獨立性,賦予稽核部門對內部業務運行無禁區稽核監督權力,支持稽核部門如實反映問題,做到不干預、不護短。先後制定實施《宣城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失信行為管理暫行規定》、《宣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受託銀行業務考核辦法》和《宣城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業務事中事後監管細則》等多個文件,涵蓋住房公積金資金歸集、委託貸款、會計核算及資金運作、計算機信息系統和對受託銀行承辦公積金業務管理等內容,實現“人控+機控”的專業監督管理模式。中心不僅將稽核成果有效運用於事後問題整改、漏洞堵塞、風險化解,更是將稽核成果很好地運用於事前控制,實現稽核監督“關口前移”。下一步,中心將持續加大稽核監督力度,發揮稽核監督作用,切實防範資金風險,為新時代住房公積金事業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另據介紹,在全國多地出現的房地產開發商拒絕職工使用公積金貸款的情況下,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聯合房管局出臺了《關於進一步規範商品房銷售行為的通知》,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前,應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合作協議》,在商品房銷售過程中不得拒絕購房人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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