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一年多的周立波涉毒持槍案,終於在美國時間6月4日落幕。法院宣佈:周立波因交通違章被罰款150美元。而對涉槍涉毒,隻字不提,意思就是周立波無罪。
消息傳出來後,人們對周立波的律師膜拜得無以復加,認為他的詢問是“神操作”。 確實,從開始的周立波可能坐牢41年,到如今的無罪釋放,就是奇蹟。
周立波前後有三任律師,分別是華裔律師莫虎、律師丹尼爾、律師斯卡林。而第一任 律師曾認為周立波罪無可逃。有人甚至是周立波面臨高達41年坐牢的刑罰。
周立波馬上換了律師,律師斯卡林為周立波脫罪有一段非常經典,教科書般的詢問, 斯卡林認為警方不經周立波的同意,就搜查他的東西,不合法,這樣一來,警方指控 周立波涉槍涉毒的“證據”,就不能使用了。
當然,最關鍵的是涉事的槍和毒品的檢測不到周立波的生物信息。
這就告訴人們,取證是否合法,是否有瑕疵,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
國浩律師(南寧)事務所鄧俊義律師說道:他數年前代理了一個案件,跟周立波案很相似。
案件情況是這樣的:
某地警方經數次跟蹤,發現張某某經常出入情人B某的家,有重大的販毒嫌疑。本來想拿到張某某販毒的鐵證,沒想到一個突發情況讓警方提前行動。
警方在張某某情人的家中把張某某抓獲,並現場起獲毒品300多克,其情人B某逃脫,張某某隨後承認毒品為他擁有,意味著他將被判處無期徒刑!
事後,張某某的家屬請來經驗豐富的鄧俊義律師。在法庭上,鄧律師發問警方:
鄧律師:這屋子是張某某的嗎?
警察:不是。
鄧律師:你確定這些毒品是張某某的嗎?
警察:他當場就承認了,人贓俱獲。
鄧律師又問:他的情人B某指證毒品是張某某嗎?
警察:沒有,她已逃逸。
鄧律師:那毒品及包裝上有張某某的指紋信息嗎?
警察:這個,當時匆忙沒有提取。
律師:將來情人B某歸案後有三個可能:有可說毒品是自己的,也有說是張某某的,也有可能說他們共同的。對嗎?
警察:對。
鄧律師:張某某的情人B某沒歸案,能不能確定毒品的所有人?
警方啞口無言。
事關重大,張某某當庭翻供。就這樣,一名很有可能被判“無期”的“毒販”,最後 無罪釋放了!
法官事後說,有時候,面對“刁鑽”的律師,檢方要把各項證據做得無懈可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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