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計價知識點4

第一章 建設工程造價構成4

5. 稅金

建築安裝工程費用中的稅金是指按照國家稅法規定的應計入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內的增值稅額,按稅前造價乘以增值稅稅率確定

(1)採用一般計稅方法時增值稅的計算。

增值稅=稅前造價×11%

稅前造價為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利潤和規費之和,各費用項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稅可抵扣進項稅額的價格計算。

(2)採用簡易計稅方法時增值稅的計算。簡易計稅方法主要適用於:① 小規模納稅人;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③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④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

增值稅=稅前造價×3%

稅前造價為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利潤和規費之和,各費用項目均以包含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含稅價格計算。

注:

小規模納稅人通常是指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的年應徵增值稅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並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但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單位也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計稅。

清包工方式是指施工方不採購建築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採購輔助材料,並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築服務。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採購的建築工程。

建築工程老項目是指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三、按造價形成劃分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構成和計算

建築安裝工程費按照工程造價形成由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規費和稅金組成。

1. 分部分項工程費

分部分項工程費是指各專業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應予列支的各項費用。

2. 措施項目費

措施項目費是指實際施工中必須發生的施工準備和施工過程中技術、生活、安全、環境保護等方面的費用。以《房屋建築與裝飾工程計量規範》為例,措施項目費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費,夜間施工增加費,非夜間施工照明費,二次搬運費,冬雨季施工增加費,地上、地下設施、建築物的臨時保護設施費,已完工程設備及設備保護費,腳手架費,混凝土、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費,垂直運輸費,超高施工增加費,大型機械進出場及安拆費和施工排水、降水費等。在各措施項目需要重點掌握的內容包括:

(1)安全文明施工費中環境保護、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臨時設施的具體內容差異。

(2)注意夜間施工增加費與非夜間施工增加費的區別。

(3)冬雨季施工增加費的內容。

(4)注意地上、地下設施、建築物的臨時保護設施費與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費的區別。

(5)腳手架費包括的內容:

1)施工時可能發生的場內、場外材料搬運費用;

2)搭、拆腳手架、斜道、上料平臺費用;

3)安全網的鋪設費用;

4)拆除腳手架後材料的堆放費用。

(6)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撐)費的內容:

1)混凝土施工過程中需要的各種模板製作費用;

2)模板安裝、拆除、整理堆放及場內外運輸費用;

3)清理模板粘結物及模內雜物、刷隔離劑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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