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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組織部的內設機構中,主要是黨建辦、電教中心、人才辦。電教中心參公,其它兩個基本上都不參公。
從職能和工作量上來講,黨建辦職能十分重要,政策執行、管理職能突出,確實應該參公。反而電教中心只是承擔黨建任務的一部分,人才辦也是幹部管理的輔助任用,不參公更合理。對公務員管理工作,基層一直頗有微詞,議論紛紛,政策執行不統一,管理混亂,工作滯後,期待公務員管理工作交由組織部門管理後能更加規範。
電教中心職能是黨建職能的一部分,承擔的黨員教育中電化教育部分,以及基層電教設施配備、電教項目管理職能,統一為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本人在電教中心工作過,過去還配備有電教車輛,電教設備,機房,是極少可以使用黨費的支出單位,編過幾部電教片,也給縣委黨校、鄉鎮黨委、村黨支部發放過電視、VCD、功放等電教設備。
電教中心在機構改革中基本維持不變,繼續發揮其輔助功能,使用事業編制。目前參公,不代表今後一定參公這是其一。即使今後繼續參公,也不代表可以置換為行政編制。
縣一級的行政編制極為有限,行政編制按省進行劃分,基本上是省級留夠本級使用後,剩餘的劃分給市級,市級留夠本級使用後,劃分給縣級。導致行政編制省級有空缺,市級基本夠用,即使超額,超編的數量和問題也不大,但到了縣級,各政府職能部門統一超編,行政編制統一緊缺,普遍存在編少人多事多的現狀。
簡政放權,行政職能下放到縣一級,也沒聽說相應的人員下放到縣級,甚至連行政編制也沒有下放一個。人員可以培養,縣一級增加的行政職能,為什麼沒有增加行政編制?事不要人來幹嗎?不能超編進人,是要在崗在編的人5+2還是白+黑?
縣一級行政編制只減不增,導致縣級行政執法統一事業化,更不用說其它行政輔助職能了。因此,電教中心即使維持參公不變,即使公務員管理由組織部接管,電教中心的事業編制,也不會置換為行政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