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保持2030年核電佔比20%~22%的發展目標

近日,日本經濟產業省公佈由自然資源與能源諮詢委員會的一個分委會編制的國家能源規劃草案。

該草案建議保持2015年7月設定的核電發展目標,即2030年核發電量在全國總髮電量中的佔比為20%~22%。

該草案將在向相關各方徵集意見後,提交內閣批准。預計內閣將於2018年6月末至7月初的會議上通過這一能源規劃。

日本國家能源規劃設定本國中長期能源政策方向,每3~4年修訂一次,上一次修訂是在2014年。2014年規劃將核電描述為“一種重要的基荷電力”,但同時又稱“應儘可能減少”對核電的依賴,並增加太陽能和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2015年7月,日本經產省設定福島事故後的首個電力結構目標,即到2030年,核發電量佔全國總髮電量的20%~22%,可再生能源佔22%~24%。

新規劃草案繼續保留了2015年7月的核電發展目標,但沒有提出具體措施,只是表示:“應當穩步採取必要的措施。”

在福島核事故後,由於日本公眾強烈反對建設核電廠,因此經產省希望通過重啟現有核電機組(預計需要重啟約30臺)以及將現有機組延壽20年等措施實現電力結構目標。

新規劃草案將日本至2050年的長期能源戰略表述為,將尋求包括核電在內的“各種方案”,以實現日本的脫碳目標。草案將氫視為一種具有前景的可替代能源,建議增加使用。

日本目前已有7臺核電機組實現重啟,另有17臺機組提交了重啟申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