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政法
謝謝你們讓我今後還有機會和孩子朝夕相處,我一定會好好地撫養孩子的。
拿到調解書的那一刻,孩子的父親再三向法官及人民調解員致謝。6月12日,清遠市陽山縣人民法院聯合陽山縣婦女聯合會的人民調解員對一宗變更撫養權案件成功地進行了調解。
事件回顧
原、被告是一對年輕的九零後離異夫婦。協議離婚時,雙方考慮到婚生兒子的年紀尚小,便約定小孩由女方撫養。但是離婚後,原告(男方)在多次探視兒子時發現,被告(女方)的在外務工的居住環境較差,並且長時間上班根本無暇照顧小孩,便向被告提出變更小孩的撫養權。然而被告愛子心切,拒絕了原告的請求,無奈之下,原告將被告告上了法院。
庭前調解。
調解當天,法官向當事人講解了我國婚姻法對孩子撫養、探望的有關規定,陽山縣婦聯的人民調解員則從如何能更有利於小孩健康成長的角度出發來引導當事人。
最後,被告結合自身情況考慮,同意了放棄小孩的撫養權並願意每月支付撫養費。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在家事案件的審理過程中,陽山法院積極推進家事審判改革,為了能更好地緩解家事糾紛案件中情與法的矛盾,積極聯動婦聯、司法局和其他社會團體,推動多元化解決家事糾紛,努力讓每個當事人在家事審判中感受到來自法院的“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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