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財政一直困難,為什麼能一直支付鉅額賠款?你怎麼看?

秋天的紅葉8829407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因為不給賠款,就乾死你啊。

所以滿清想要維持自己的生存,就必須想盡一切方法搜刮老百姓,制服賠款。

中日甲午戰爭以日本完勝告終,馬關條約中國賠償白銀兩億兩,外加3000萬兩贖遼費,總共2.3億兩白銀,相當於清政府三年的財政收入(注意不是財政盈餘)。

清政府在甲午之前每年財政收入大約七八千萬兩白銀,日本又要求第二年就必須賠付1.3億兩白銀。

清朝在甲午戰爭期間,已經想方設法搜刮人民,幾乎搞了個乾乾淨淨。

想要在1年內籌集1.3億兩白銀,當然是不可能了。

於是,清朝便向各國舉借外債。這是西方政府比較常用的一種辦法,用來度過危局。

實際上,滿清對付賠款的主要方法,就是借外債,然後漫漫償還。

當時滿清的海關控制在英國人手中,而海關收入又是主要的財政收入,所以滿清還是具有一定償還能力的,也無法賴賬。畢竟海關都被控制了,你無法賴賬。

另外,就是滿清還有一些資源,借債就把資源抵押給洋人。

這些外債數量驚人,還有很高的利息。

僅僅甲午賠款,滿清一共借了三次外債。

第一次以海關做抵押,向俄、法兩國借了9896萬兩白銀,年息4釐,分36年還清。

第二次向美、德借款,年息5釐,分36年還清。

第三次又向美、德續借1655萬英鎊,年息4.5釐,分45年還清。

直到清朝滅亡,這筆外債都沒有還完。

僅在1894至1898年內,清政府所借外債合計達白銀3億5000萬兩!

庚子賠款高達4.5億兩白銀,清朝國庫空空如也,只能繼續向各國借款,延遲還款期限。

雙方談判後,以年息4釐,分39年還清。按照這個利息,清朝需償還9.82億兩白銀,加上地方2000萬兩白銀的賠款,賠款數額將超過十億兩白銀。

大家看看可怕不可怕?利息比本金數量還要高。

這筆賠款從1902年開始,一直到1938年,中國一共賠款了6.5267億兩白銀。

到辛亥革命時,清政府所借外債總額共計庫平銀12億5000餘萬兩。

大家知道這是什麼概念?

清朝從光緒十二年開始,到光緒二十年的時候,整整十年的時間裡,清朝的國庫收入,基本維持在8000萬兩以上,已經是歷史上最好的成績了。

即便如此,即便滿清沒有任何財政支出,將這8000萬兩白銀全部用來償還外債,也要整整16年時間才能還清。

這還只是財政收入,而不是財政盈餘,也就是除去支出以後剩下的錢。

甲午戰爭前的1893年,滿清財政盈餘760萬兩,這已經很牛逼了。

大家算算,如果用這760萬兩1年來還債,要多少年?

滿清的外債成為國家民族的嚴重負擔,整個民國時期都被鉅額外債拖累。

上面也說了,中國還庚子賠款,一直還到1938年抗戰全面爆發。


薩沙


沒這回事,清政府一直都很有錢。



清朝入關後,迅速席捲北方。截止到順治九年時,清政府的財政收入是2428萬兩白銀。

這個數字看似不多,但仔細想想,當時清朝還沒有統一全國。四川、湖南、雲貴,廣西的一部分,都不在清朝的控制範圍內。靠著三分之二箇中原,就能搜刮出比明朝財政極盛還要多的白銀。這種搜刮能力,能說清政府財政困難?

那麼,清朝是怎麼搞到這些錢的呢?

原因無他,就是一視同仁,誰都要繳稅。

眾所周知,明朝是中國歷史上比較窮的朝代之一。但明朝真的窮嗎?不是,實際上明朝民間財富是相當雄厚的。明政府窮的根源在於,它的稅收結構不正常,皇帝與士大夫共天下,藩王不納稅,官紳階層也不納稅,朝廷收不上稅,開支全壓在了老百姓身上。這也是後來導致明末農民大起義的原因。

清朝在入關後,藩王沒了,雖說清朝也有八旗貴胄的問題,但相比於明朝,這部分的開支和收入,都要良性很多。士大夫方面,清初政府完全不給這些人面子。管你是民,還是官紳階級,一律都要給朝廷納稅。

也正是因為如此,清朝的收入大增,哪怕是順治剛剛入關那幾年,稅收都比明朝高。



當然,清朝統一全國後,由於漢化,也逐漸優待了士大夫階級。再加上吏治腐敗,發展到康熙晚年時,朝廷出現了財政危機。

但康熙皇帝駕崩後,新繼位的雍正皇帝是個狠角色。他一上臺就搞了攤丁入畝、士紳一體當差一體納糧、耗羨歸公。這三大政策實際上都是撈錢政策。

攤丁入畝針對的是地多的地主,士紳一體一體納糧針對的是士紳階級,耗羨歸公針對的是腐敗貪官。雍正什麼都要插一腳,只要有利潤可圖,他都要撈一把。因此,康熙晚年的財政結構不良性的問題,到他這裡就算是被修正了。

乾隆繼位後,大體貫徹了雍正的政策,清朝財政基本都能穩定在4000~5000萬兩白銀左右。乾隆這個人奢侈,有時候花錢無度,為了擴大財政收入,他還縱容官員貪汙,然後他從中抽成。為此,清政府的庫存白銀又達到了一個新巔峰。

康熙晚年因為種種原因,國庫存下來的銀子基本所剩無幾。到了雍正駕崩前,存銀達6000萬兩。而到了乾隆三十七年,存銀則高達8000萬兩。(存銀就是攢下來的銀子,不包括當年的財政收入)


當然,乾隆這麼瘋狂斂財是飲鴆止渴,副作用很大。所以到了嘉道時期,清政府的財政進入了緊縮期。朝廷沒有存銀可言,每遇到戰爭或天災,朝廷就無錢可用。

尤其是太平天國起義的頭十年,咸豐皇帝的庫房裡,就剩幾萬兩銀子了。



不過就是在此時,有人給清政府續了命。

誰呢?就是讓滿清皇帝又氣又愛的洋人。

咸豐晚年,在英國人的要求下,清政府設立了全國性的海關機構。當時具體負責海關工作的都是洋人。

由於因為洋人的職業操守好,由洋人替清政府收關稅,避免了官員腐敗。因此,清政府的關稅收入是與年劇增。1861年時,關稅收入是552萬兩銀子。九年後,達到了1100萬兩。

靠著這筆錢,清政府不僅還完了英法聯軍的賠款(約800萬兩),而且因為還有富餘,又靠這筆錢先後創辦了大名鼎鼎的江南製造總局、福州船政局及船政學堂、金陵機器製造局、北洋和南洋水師等洋務項目。



除了關稅之外,晚清政府在鎮壓太平天國期間又想出了一個新的斂財方式——“厘金”。

什麼叫厘金呢?簡單的說,就是當時的過路費和交易稅。

清政府當時在商品起運地,會徵收一定數目的交易稅(相當於現在的出廠稅),然後派兵在各交通要道和關口再設卡,凡是商品路過,均二次徵收取一定數額的厘金。不給錢就不讓商品過。並且商品運到目的地後,清政府還要再重複收取厘金。商品倒手的次數越多,清政府收取的厘金就越多。因此實際上每件商品要多次徵稅。

據資料記載,同治十三年的厘金收入相當於當時軍費開支的73.7%(大約相當於一千多萬兩銀子),這是相當誇張的了。

到了光緒朝末年,清政府的關稅收入,厘金收入,與傳統的田賦收入、鹽稅收入,基本上持平。並列為清政府的四大賦稅來源。

PS:宣統元年總收入約1.2億兩白銀,其中田賦約4800萬,佔比約27%;鹽稅4600萬,佔比約26%;厘金和關稅都是4300萬,合計佔比約47%。

不過晚清政府收入多,開銷也多。其中最多的一比開銷就是賠款,馬關條約規定要賠2.3億兩白銀(包含3000萬贖遼費),辛丑條約規定要賠4.5億兩。

這筆錢清政府賠不起,於是庚子年前後,清政府又想出了三種收入來源。

第一是借款。清政府通過出讓主權,如開礦權、築路權等,向外國銀行和本國富商借錢還債。馬關條約和辛丑條約的賠款就都是通過借款才賠付的。當然借款是要算上利益的。比如辛丑條約的借款利息就高達5.3億兩白銀(庚子賠款本息總計9.8億兩)。而這筆錢最終都落到了老百姓頭上。

第二是鼓勵發展資本主義,允許民間資本開辦工廠。清政府此前其實是不允許民本資本開辦工廠的,但由於朝廷缺錢,最終也就放開了管制。而放開管制後,民間資本迅速積累,清政府從中收稅,財政收入又有明顯的增加。慈禧太后晚年對此還頗有得意,自憾早就應該這麼辦了。

第三是壟斷鐵路,靠鐵路生錢。其實清政府起初也是不允許鐵路進入中國的。因為當時清政府認為鐵路破壞會風水。不過到了後來為了湊錢,也就什麼都不管了。而等到清政府自己修了鐵路,比如盧漢鐵路通車後,慈禧也是自憾修遲了,她要早知道火車一響,黃金萬兩。一條鐵路一年淨賺300萬,當年就不那麼抗拒鐵路了。

通過這三項舉措,清政府在滅亡前夕,財政收入又比宣統元年翻了兩倍,從1.2億增加到了大約3億兩銀子。古往今來,滅亡之前還能這麼有錢的,清政府是獨一家。

不過,凡事都要有個度,清政府就屬於典型的不知深淺。它允許民間辦廠,但徵稅的負擔卻讓資本家喘不過氣來;它向民間資本借債,結果卻經常不還;它在利益驅動下,從一開始的反感鐵路,到後來壟斷鐵路,不讓民間資本染指,甚至於,它還把早先出讓給民間的築路權又強行的收回。最後,導致的結果就是民怨沸騰。

1911年的武昌起義,其導火索就是當年因為清政府宣佈鐵路國有,將民營鐵路和路權全部收回,由此引發的保路運動。


Mer86


我是老威,我來回答。

清末時期,如果說到財政困難,應該是在滅太平天國運動結束之前,在太平天國結束之後,由於通商口岸的開放以及工商業的發展,實際上清朝的財政收入比以前多了數倍,支付賠款早已不成問題。

在具體開放通商口岸之前,清朝基本是一個農業經濟為主的國家,農業經濟為主的情況下,國家財政收入主要就是靠的農業稅,而農業稅的多少就取決於耕地和人口情況。在清末時期,國家總共就那麼多耕地,不可能實質性的增加(除非開疆擴土,但這個是不可能的),否則農業稅要有本質性的突破是不可能。

開放通商口岸,具體來說是在第二次鴉片戰爭和太平天國運動結束之後(1864年)開始正式步入正軌的。關於第二次鴉片戰爭爆發的原因,主要是在第一次鴉片戰爭的時候清朝當時答應了英國開放除了廣州之外的四個通商口岸,但在1842年到1856年這14年的時間裡一直沒有開放,英國人找廣州總督,廣州總督說找我們皇上,英國人又到北京找大清的皇帝,皇帝說找廣州總督,就這樣英國人被當做皮球一樣踢來踢去被踢了14年,最後發現原來大清是耍他們的,一怒之下就發動了第二次鴉片戰爭,一直打到了北京。之後清政府才真的開放了通商口岸。第二次鴉片戰爭在1860年結束,當時答應的通商口岸大多還在太平天國的戰爭區域範圍,所以估計也不好真的開放做生意,具體開放是在太平天國結束之後,也就是1864年之後的事情。

但是在那之後,清政府的財政收入就慢慢的成倍增長了。

清末賠款情況

清末的不平等條約籤的太多了,在此也不一一列舉,據說是上千了,這個我也沒去具體考證過,但主要的賠款情況如下圖:

按照這個統計大約是在13.35億兩左右,可能會有遺漏的,但是即便遺漏也只是極少數了,可以說基本上絕大多數都在這裡了,當然最主要是還是甲午戰爭賠款2億兩白銀和庚子賠款的4.5億兩白銀,其中甲午賠款是連本帶息6.7億兩,庚子賠款連本帶息10億兩白銀,如果能夠提前還的話,那肯定也沒這麼多了,實際上當時清朝是可以提前還請的。

清末財政狀況

開放通商口岸之前,清朝財政收入最多的時候是在乾隆十八年,為白銀5000萬兩和糧食1300萬石。在1849年的時候清朝財政收入為4250萬兩白銀,2年後爆發了太平天國運動,一直打到了1864年,估計這段時間的財政收入不理想,因為主要的財政收入來源江南地區一直處於戰火之中,而且南京也一直是太平天國的首都,所以清朝的財政收入大減。


上圖是清末財政收入情況,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出,到了1885年,財政收入突破了乾隆年間也就是“康乾盛世”時期的最高水平,達到了7700多萬兩,而且工商稅收入超過了一半。到了1911年的前十個月,清朝的財政收入就達到了3億兩白銀左右,其中農業稅為4810萬兩,比重降到了16%,工商稅達到了2億兩,比重到了近7成。可以說,在1911年的時候,清朝的產業結構發生了變化,由農業經濟轉向了工商業經濟。

發生這個變化的原因在於,一是二次鴉片戰爭以後清朝是真的開放了通商口岸,畢竟被英國人打服了,就心甘情願地開放了口岸。而開放口岸之後,我國的很多經濟作物,如生絲、茶葉以及手工品如瓷器等出口就逐年增大,給國家創造了更多的財富。而在開放通商口岸之前,這些生絲、茶葉、瓷器等只供國內消費,產生也只是和國內消費相匹配。開放通商口岸之後,因為這些產品的消費需求增加了(國外要消費這些)所以產能也就隨之增加(畢竟有錢賺就自然會有人去做),而增加的這些消費是在開放通商口岸之前不會有的,現在有了,就自然給整個國家創造了更多的財富,政府財政收入就自然增加了;二是洋務運動的展開,初步發展了國內的工業。雖然很多都是軍工業,但也有部分是民用工業,這些工業的發展大大提高了社會的生產力和生產效率,整個國家的財富也就自然增加了。

另外我還弄了一張1908年的清政府財政收入情況,其中可以看出,沿海地區的財政收入明顯高於內地,這也說明開放通商口岸給國家財富帶來的增長。在1908年的時候一年收入就達到了2億3000萬兩白銀,可以說一年的收入就可以還清甲午戰爭賠款,2年的財政收入就可以還清庚子賠款了,(畢竟是提前還,所以基本本金還的很多,利息就很少了)。

所以綜合以上來說,清末實際上財政收入至少在1908年以後一年都在2億兩白銀以上,還清所有的賠款壓力不大,所以清朝可以一直支付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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