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男女未婚生子後分手 爭奪孩子撫養權引來麻煩

未婚同居早早生下孩子,愛情的結晶有了,情路卻走到了盡頭。男女雙方都想撫養孩子,應該給誰撫養更合適呢?奪子大戰中誰更有勝算?

剛過30歲,一直單身的阿冰(文中人物均化名)就明顯感覺到自己成了親戚朋友眼中的“剩女”。迫於催婚壓力,內向的阿冰註冊了國內某知名婚戀網站,希望找到“另一半”。隨後,通過網站“紅娘”的貼心服務,阿冰很快認識了大自己8歲的阿清。幾次見面之後,兩人互有好感,不久就確立了戀愛關係。

相戀1年後,兩人便開始了同居生活。沒多久,阿冰發現自己意外懷孕了。原本戀愛時的美好時光徹底被小孩的到來打破了,兩人開始經常為一些日常生活瑣事吵得不可開交。小孩出生幾個月後,由於性格不合,兩人矛盾徹底爆發,阿冰帶著孩子回了孃家,開始與阿清分居至今。隨著孩子一天天長大,阿冰明顯感覺到了撫養小孩的經濟壓力,曾多次要求阿清支付小孩撫養費,均遭到拒絕。為維護自己和兒子的合法權益,倍感心寒的阿冰一紙訴狀將阿清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決小孩歸自己撫養,由阿清承擔小孩相應撫養費和經濟補償款。

阿清則表示,他的經濟情況不錯,比阿冰更適合撫養孩子。因此,他請求法院將孩子的撫養權判定給自己,雙方因此僵持不下。

地點:梅州市五華縣人民法院。

結果:阿清自願每月承擔小孩3000元撫養費至小孩18週歲止,並一次性補償15萬元給阿冰,並承諾經常去探望孩子。

依據:案件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針對雙方對小孩撫養問題意見不一的爭議焦點,召集雙方進行調解。在仔細分析案情和悉心聽取雙方意見後,承辦法官從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促進社會和諧的角度,耐心細緻地做起了雙方的思想工作,最終阿清做出讓步,深受感動的阿冰也原諒了阿清,並表示會好好將兒子撫養成人。

(黃瓊 宋小翠 楊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