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審計署:東方電氣集團經營存11項問題 涉及總金額高達65億元

国家审计署:东方电气集团经营存11项问题 涉及总金额高达65亿元

6月20日晚間,國家審計署官方網站發佈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7年5月至6月,審計署對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電氣集團)2016年度財務收支等情況進行了審計。

值得關注的是,東方電氣集團在投資計劃外,使用逾2000萬元購買27套商品房及車位長期閒置;所屬企業違規向未提供相關服務的外部企業,支付代理費818.98萬元。目前,對審計發現的相關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東方電氣集團需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追責問責等方式進行整改。

超額列支補貼等近500萬元

據公開資料顯示,東方電氣集團成立於1958年,主要從事大型發電成套設備製造、電站工程承包、環保節能設備製造及貿易等。

據其2016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反映,東方電氣集團當年底擁有全資和控股子公司53家,參股公司14家;資產總額1043.5億元,負債總額753.03億元,資產負債率72.2%。2016年,東方電氣集團營業總收入370.37億元,利潤總額-20.98億元,淨資產收益率-6.8%;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90.6%。

值得關注的是,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此合併財務報表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該審計報告在中國貨幣網公開。

審計署審計結果表明,東方電氣集團堅持做大發電設備產業,加強技術優化和產品升級,提升主業競爭力。但審計也發現,東方電氣集團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經營管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從業規定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

針對2016年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情況,審計署公告指出,東方電氣集團所屬東方電氣風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風電)未按規定確認風電機組收入成本,由此多計利潤2551萬元;所屬東方電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電機)未按規定轉增國有資本2494萬元;所屬東方電氣集團東方汽輪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汽輪機)未將歸屬於當期的材料成本差異進行分攤,多計成本2338.8萬元。

此外,東方電氣集團旗下公司還存在:違規對非貨幣性項目計算匯兌損益,企業超工資總額列支補貼、獎金,未將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在建工程及時結轉為固定資產等問題,造成少計財務費用630.26萬元,4家企業超工資總額列支補貼、獎金等工資性支出489.99萬元,少計折舊481.44萬元。

3項目虧損計提減值32億元

在經營管理方面,審計署公告披露,東方電氣集團及其所屬企業存在11項問題,涉及總金額高達65億元。

其中,2006年至2016年,東方電氣集團總部及所屬兩家企業因未有效防範市場和投資管理等風險,3個項目投資形成虧損,至2017年底已計提減值準備31.6億元;2003年至2016年,東方電氣集團總部及所屬兩家企業違反內部決策程序購買固定資產等,涉及金額23.98億元;2008年至2016年,所屬工程分公司10起訴訟事項未按規定報備,涉及金額4.11億元。

涉及金額過億元的問題還有:所屬東方電氣以前年度承攬的4個供貨項目,因合同風險管控不到位等相關存貨及應收款項面臨損失,至審計時已計提減值準備2.91億元;至2016年底,所屬峨眉半導體材料研究所、東方電氣(廣州)重型機器有限公司因採購計劃不合理、項目停滯等造成物資積壓及資金閒置,涉及資金1.39億元;2011年,所屬東方電氣集團東汽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未經盡職調查對外銷售產品,之後因客戶無支付能力,3039萬元貨款未能收回,在2014年已全額計提壞賬準備。

除此之外,東方電氣集團並未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從業規定。其中,2012年至2013年,其所屬東方電機、東方鍋爐超標準購車7輛,涉及金額381萬元;2015年至2016年,所屬東方鍋爐等9家企業消費高檔菸酒118.4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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