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小学二年级的语文课文第24课《打碗碗花》 (李天芳著散文),原文中的“外婆”全部被改成了“姥姥”。有网友找出了去年上海市教委针的答复,上海教委认为,“姥姥”是普通话语词汇,而“外婆、外公”属于方言。
有网友晒出相关的资料:
原来文章是这样子的:
现在的文章是这样的
外婆全变姥姥了,下图是其他课文,也变姥姥了
为什么这样编呢?回复是如下
这件事情引网友争议:
有人调侃:外婆家餐厅可以正式更名姥姥家了
不是,这不是应该作者写什么就是什么吗?人家叫外婆,你非让人家叫姥姥???
不管什么是方言 修改原著 总是不好的吧[费解]把方言都改成普通话 那文学作品还有什么意思[费解][费解][费解]
也有网友认为:我觉得这就是自来以为是,如此严肃的常识与学术问题,不能用感觉来定性。姥姥最起码属于口语,外公外婆很明显是书面语!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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